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也有台阶式,踏步板装在履带上连续运行,俗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电梯安全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 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2.6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 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 范围
1.2.1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保工作人员。
2、职责
2.1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 电梯司机
2.2.1 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 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 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 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 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 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 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 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 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 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 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 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 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 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 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 基本要求
2.1.1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 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 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 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电梯安全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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