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 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省外校考信息采集系统 完善个人信息,各省如有报名要求请遵照各省的要求执行。
4.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二、 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结果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动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声乐表演)、舞蹈表演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要求 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 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学(声乐表演) 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服装设计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五、考试科目及校考 考点安排:
1.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 考试内容、 科目、分值及要求 |
美术学 | 1. 赏析作文(笔试 2 小时); 2. 中外美术史常识(笔试 2 小时)。 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绘画(油画) | 1. 素描造型(人物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 3 .5小时, 4 开纸); 2. 色彩(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 3 小时, 8 开纸 ) 。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绘画(国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动画 | |
绘画(书法) | 1. 临帖(校方提供范本,临写古代书法字体两种),考试时间2 小时,四尺对开;2.创作 (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考试时间2 小时,8开。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1. 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90 分钟); 2.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1. 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 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 3.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4. 表演(命题表演)。单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满分为 400 分。 |
音乐学(声乐表演) | 1. 声乐: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1--2 首。民族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国歌曲、歌剧选曲、民歌、戏曲均可;美声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外歌剧、创作歌曲、艺术歌曲均可。总分满分为100分。 |
舞蹈表演 | 1 .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 ;2 .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 .艺术素质( A 、模仿 B 、即兴表演) ;4 .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单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满分为 400 分。 |
(1)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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