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2014年北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90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为准,考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 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类型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类型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方式及要求
报考北航博士研究生的方式有3种,即普通招考、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
1. 普通招考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学历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同等学力人员(攻读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此类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含)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b.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 本科直博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设置有研究生院高校(含北航)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或“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奖励等在科研方面表现优秀的考生,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3)北航只在工学和理学门类招收本科直博生。
3. 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各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请发明专利和获得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3)按教育部规定,不接受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
三、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分三类:非定向、定向和委托培养。
1. 非定向: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航,毕业后自主择业。
2. 定向:北航定向类别只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见后。
3.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北航,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与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负责任。
四、报名办法及提交材料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报名地址以及与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相关的通知都将通过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须先向报考学院申请,通过考核获得录取资格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 考生在填报信息时,须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定向类型在校生由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