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做好2008年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专业及资格条件
全省质监系统2008年共拟招聘博士研究生23名,其中: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名、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6名、省标准化研究院2名、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5名、省纤维检验局2名、胶东质检中心(烟台市计量所)2名、鲁南质检中心(济宁)4名。具体岗位、专业及资格条件见附件《2008年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统计表》。
以上单位招聘的23名博士研究生,主要安排到质检中心(实验室)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5月8日。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各用人单位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研究成果材料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家庭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省质监局组织人事处会同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按实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数。
三、考试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考试简化程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考核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情况请及时登陆“山东金质”网站查询。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审核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省质监局审核后,统一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凭省人事厅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及对外联络方式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由省质监局组织人事处和各招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方案制定、招聘信息发布、考试考核组织等工作。省纪委、监察厅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选派人员全程监督。
省质监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胜敏(0531)89012052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毕续进(0531)82964458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李军(0531)88118768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来永钧(0531)82679306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赵树(0531)81903660
山东省纤维检验局
联系人:高峰(0531)87911540
山东省质监局胶东质检中心(烟台计量所)
联系人:王士民(0535)6920105
山东省质监局鲁南质检中心(济宁)
联系人:马志文(0537)3291022
附件为职位介绍2008年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