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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生活中用香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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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仪即礼节与仪式

  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四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礼仪的起源,按荀子的说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君师者治之本”。在礼仪中,丧礼的产生最早。丧礼于死者是安抚其鬼魂,于生者则成为分长幼尊卑、尽

  孝正人伦的礼仪。在礼仪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孕育出了中国的宗法制(见中国宗法)礼仪的本质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见的鬼神在操纵,履行礼仪即是向鬼神讨好求福。因此,礼仪起源于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三礼”(《仪礼》、《礼记》、《周礼》)的出现标志着礼仪发展的成熟阶段。宋代时,礼仪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即礼仪与礼教相杂,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行礼为劝德服务,繁文缛节极尽其能。直到现代,礼仪才得到

  真正的改革,无论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礼仪还是人民生活礼仪都改变成无鬼神论的新内容,从而成为现代文明礼仪。

  古代政治礼仪

  ①祭天。始于周代的祭天也叫郊祭,冬至之日在国都南郊圜丘举行。古人首先重视的是实体崇拜,对天的崇拜还体现在对月亮的崇拜及对星星的崇拜。所有这些具体崇拜,在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才抽象为对天的崇拜。周代人崇拜天,是从殷代出现“帝”崇拜发展而来的,最高统治者为天子,君权神授,祭天是为最高统治者服务的,因此,祭天盛行到清代才宣告结束。

  ②祭地。夏至是祭地之日,礼仪与祭天大致相同。汉代称地神为地母,说她是赐福人类的女神,也叫社神。最早祭地是以血祭祀。汉代以后,不宜动土的风水信仰盛行。祭地礼仪还有祭山川、祭土神、谷神、社稷等。

  ③宗庙之祭。宗庙制度是祖先崇拜的产物。人们在阳间为亡灵建立的寄居所即宗庙。帝王的宗庙制是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不准设庙。宗庙的位置,天子、诸侯设于门中左侧,大夫则庙左而右寝。庶民则是寝室中灶堂旁设祖宗神位。祭祀时还要卜筮选尸。尸一般由孙辈小儿充当。庙中的神主是木制的长方体,祭祀时才摆放,祭品不能直呼其名。祭祀时行九拜礼:“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肃拜”。宗庙祭祀还有对先代帝王的祭祀,据《礼记·曲礼》记述,凡于民有功的先帝如帝喾、尧、舜、禹、黄帝、文王、武王等都要祭祀。自汉代起始修陵园立祠祭祀先代帝王。明太祖则始创在京都总

  立历代帝王庙。嘉靖时在北京阜成门内建立历代帝王庙,祭祀先王三十六帝。

  ④对先师先圣的祭祀。汉魏以后,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唐代尊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唐宋以后一直沿用“释奠”礼(设荐俎馔酌而祭,有音乐没有尸),作为学礼,也作为祭孔礼。南北朝时,每年春秋两次行释奠礼,各地郡学也设孔、颜之庙。明代称孔子为“至圣先师”。清代,盛京(辽宁沈阳)设有孔庙,定都北京后,以京师国

  子监为太学,立文庙,孔子称“大成至圣文宣先师”。曲阜的庙制、祭器、乐器及礼仪以北京太学为准式。乡饮酒礼是祭祀先师先圣的产物。

  ⑤相见礼。下级向上级拜见时要行拜见礼,官员之间行揖拜礼,公、侯、驸马相见行两拜礼,下级居西先行拜礼,上级居东答拜。平民相见,依长幼行礼,幼者施礼。外别行四拜礼,近别行揖礼。

  ⑥军礼。包括征伐、征税、狩猎、营建等。

  古代生活礼仪

  ①诞生礼。从妇女未孕时的求子到婴儿周岁,一切礼仪都围绕着长命的主题。高禖之祭即是乞子礼仪。此时,设坛于南郊,后妃九嫔都参加。汉魏时皆有高禖之祭,唐宋时制定了高禖之祀的礼仪,金代高禖祭青帝,在皇城东永安门北建木制方台,台下设高禖神位。清代无高禖之祭,却有与之意义相同的“换索”仪式。诞生礼自古就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诞生礼还包括“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等。“三朝”是婴儿降生三日时接受各方面的贺礼。“满月”在婴儿满一个月时剃胎发。“百日”时行认舅礼,命名礼。“周岁”时行抓周礼,以预测小儿一生命运、事业吉凶。

  ②成年礼,也叫冠礼,是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礼仪。冠礼从氏族社会盛行的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参加的成丁礼演变而来。汉代沿袭周代冠礼制度。魏晋时,加冠开始用音乐伴奏。唐宋元明都实行冠礼,清代废止。中国少数民族不少地区至今还保留着古老的成年礼,如拔牙、染牙、穿裙、穿裤、盘发髻等仪式。

  ③飨燕饮食礼仪。飨在太庙举行,烹太牢以饮宾客,重点在礼仪往来而不在饮食,燕即宴,燕礼在寝宫举行,主宾可以开怀畅饮。燕礼对中国饮食文化形成有深远的影响。节日设宴在中国民间食俗上形成节日饮食礼仪。正月十五吃元宵,清明节吃冷饭寒食,五月端阳的粽子和雄黄酒,中秋月饼,腊八粥,辞岁饺子等都是节日仪礼的饮食。在特定的节日吃特定的食物,这也是一种饮食礼仪。宴席上的座次,上菜的顺序,劝酒、敬酒的礼节,也都有社会往来习俗中男女、尊卑、长幼关系和祈福避讳上的要求。

  ④宾礼。主要是对客人的接待之礼。与客人往来的馈赠礼仪有等级差别。士相见,宾见主人要以雉为贽;下大夫相见,以雁为贽;上大夫相见,以羔为贽。

  ⑤五祀。指祭门、户、井、灶、中(中室)。周代是春祀户,夏祀灶,六月祀中霤,秋祀门,冬祭井。汉魏时按季节行五祀,孟冬三月“腊五祀”,总祭一次。唐、宋、元时采用“天子七祀”之说,祀司命(宫中小神)、中、国门、国行、泰厉(野鬼)、户、灶。明清两代仍祭五祀,清康熙之后,罢去门、户、中、井的专祀,只在十二月二十三日祭灶,与民间传说的灶王爷腊月二十四朝天言事的故事相合,国家祀典采用了民间形式。

  ⑥傩仪。滥觞于史前,盛行于商周。周代的傩仪是四季驱邪逐疫。周人认为自然的运转与人事的吉凶息息相通。四季转换,寒暑变异,瘟疫流行,鬼魂乘势作祟,所以必须适时行傩以逐邪恶。傩仪中的主神是方相氏。两汉,傩仪中出现了与方相氏相配的十二兽。魏晋南北朝隋唐沿袭汉制,傩仪中加入了娱乐成份,方相氏和十二神兽角色,由乐人扮演。至今仍有遗存的贵州土家族傩堂仪最为完整典型。

  中国礼仪在中国文化中起着“准法律”的作用。

  古代女子饰物

  头饰

  旧时,成年女子挽髻,戴有各种头饰。

  一是笄,如骨笄、银笄或金笄。古时女子15岁成年时举行笄礼,俗称“上头”,盘发为髻,以笄 横贯固之。笄的首端或两端镂以花鸟装饰纹样,并配以小垂链。

  二是簪。就质料而言,有骨簪、角簪、象牙簪、铜簪、银簪、金簪等。发簪是用来插髻使头发不 散乱的饰品,后来经过改进,缀上珠宝花饰,装饰作用更加突出。

  三是钗。是一种由两股簪子合成,别在发髻上的首饰。有金钗、银钗,常配备成对,首端一缀凤,一缀凰,称为凤钗;还有钗首镶嵌珍珠的珠钗,镶嵌玉石的玉钗。

  此外,发饰还有耳挖、发夹、发梳、扣花、扣链等。民国以来,去髻剪发,饰品一般只用发夹,夹上饰以金花。

  簪花围

  泉州城四郊,包括派派、南安、惠安农村部分妇女,保留“簪花围”习俗。把含苞或初放的花朵(含笑、玉兰或小朵鲜花),用麻丝线穿掇绕成环,围绕在发髻周边,多至三、四环,色彩相同。还簪插玉簪、银梳、金丝练和“佛仔线”,双鬓脚又簪挂大朵鲜花,把满头青丝装饰得明艳照人。据传是宋元时代阿拉伯人风俗延续下来的。

  耳饰

  一般由金、银制成。

  耳环:环状的耳饰,末端开口,可伸可缩;带坠耳环一般在坠上嵌以珍珠、玉石、翡翠、宝石之类。

  耳钩:状如倒置的问号,俗称“丁香”。

  耳栓:状如圆头螺丝钉,用螺母旋定。

  清至民国,女童从小穿耳,栓以红线头,至十一二岁才戴 耳栓或耳环。建国后,女童不兴穿耳孔,妇女不爱戴 耳环,耳饰一度敛迹。20世纪80年代以来,年轻女子重兴耳饰热,且花样品种不断翻新。

  足饰

  有足圈、足链,多为少女少妇使用。至于婴幼儿的手饰(手圈、手链)、足饰(足圈、足链),一般为银制品,旁系小银铃,活动时 叮当有声。

  古代官职

  丞相与内阁

  秦汉定制,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与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太尉掌军,御史大夫掌监察,又兼为丞相之副,其相互制约的作用。汉代初期,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但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的。魏文帝置中书监、令,自是事归台阁,历南北两朝,皆以中书监、侍中、尚书令、仆射诸官掌机密,这就是中书监、令成为宰相的起源。而丞相只作为优礼大臣的崇高官位,不甚假以事权。一直到南宋孝宗以后,才又采用左右丞相名称,辽金元亦同。明初亦设左右丞相,不久即废。至成祖时置内阁,只以内阁诸臣参与机务,至此以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到清时,大学士赞理机务,表率百僚,但兼殿内及六部尚书衔。到雍正以后,军机处成立,为全国政务中枢。至清末,又成立内阁。

  六部:

  清代六部的执掌如下: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低俗作品请删除、精膳司、铸印局。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邢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九寺: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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