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扬法治理念,展法官风采》。 记得有一位西方法学家的一句名言: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在人民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在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古代,“法治”即“以法治国”,经常与“德治”、“礼治”、“人治”相提并论,主要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理念来理解。在西方,“法治”也首先被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来认识,即“法律的统治”。今天,我们使用“法治”的概念,也就是指“依法治国”。 过去我们曾歌颂无数的中华英雄,歌颂他们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鲜血和生命;今天,在和平岁月的平凡岗位里,我们也会以满腔的激情歌颂金桂兰、宋鱼水,正是有了执法为民的崇高理想,才会涌现出她们这样的优秀法官。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阵阵春雨,使我们生发出无尽的力量,使我们更加懂得了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殷切期望。从而更加坚定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八个字就应该是我们人民法官的追求,就应该成为我们当代法官的精神风范。 今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已经在政法工作战线上扬起了鲜明的旗帜。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给我一次机会,我就能演绎成功,作为一名刚进入法院工作的年轻同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确是一次难得的人生历炼,可以使我们的思想更加纯净和清澈,可以使我们的灵魂得到进一步的洗礼和升华,可以使我们更加坚定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信念。 绿叶无悔扑向大地,是报答泥土芬芳的情意;鲜花无悔凋落于风雨,是因为它曾有一段生命的美丽,虽然我们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注定选择了忠诚,选择了忠诚就选择了无悔。那么就让我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再展法官的风采,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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