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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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厂牌│┃
┃号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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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车架│┃
┃机号││号 │┃
┠──┼─────────┬──┼──┼──┬──┬────┬───┨
┃行驶│ │使用││座位││初次登记│ ┃
┃│ │││/ │││ ┃
┃区域│ │性质││吨位││ 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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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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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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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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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保
┃ │险 │车上货物│ │ │ ┃险
┃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 ├───────┼───────────┼─────┼─────┨存
┃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 │任险 │ │ │ ┃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 │险│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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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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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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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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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务的部分。┃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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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地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保险人签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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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 制单: 经办: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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