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规范 促管理
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管理的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着力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执法规范、绩效考核、选人用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
(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检察形象。以作风促进工作,以工作树立形象,把法律监督、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重心抓紧抓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使每项检察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二)多管齐下,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以“争创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以班子带队伍;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以人才促工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化提升检察机关的活力;努力抓好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岗位竞赛等活动,使各项检察工作都能有提高、有成绩、有亮点、有创新,为我院争创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规范干警的执法执纪行为入手,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坚持纪律严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抓监督 促稳定
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探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二)关注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做好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农业补贴款项的规范使用,保障各种富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的力度,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来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重点查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助、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危害土地、矿产、森林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
(四)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入手,引导干警从实践中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采取从源头开始监督,渗透各个环节的方法,不断拓展法律监督的深度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公信力。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各界监督,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大政方针与执行法律监督统一起来,继续坚持主动汇报请示和广开言路的方式,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三、抓服务 促和谐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以此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实践动力。
(一)把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主题,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高服务的层次和效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促进鹤山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二)正确处理检察基础工作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拓宽服务的途径和领域。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办案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研究和探讨本地区各类犯罪倾向和趋势。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三)正确处理执法行为与执法形象的关系,以“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以“执法为民”的理念体恤民情、温暖民心,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可信、可亲、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走出去”战略,把检察信访工作延伸到农村、社区,努力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抓创新 促发展
把创新改革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基本源泉,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不断创新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批捕与起诉、起诉与审判“两个衔接”机制、侦查与起诉联动机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探索试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暂缓起诉制度、轻刑事案件和解制度以及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努力加大诉讼改革的力度和深度。
(二)推行职务犯罪案件“三个一机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和“三书一制度”(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知会书、协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促进文明执法。积极探索技术侦查措施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运用技巧,增强以证据为核心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有效性。
(三)积极探索“阳光检务”长效机制,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建立和完善“阳光检务”的制度措施,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检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四)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完善执法监督。以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为抓手,努力研究案件管理的新方式,使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控,促进案件管理科学、规范、高效。
(五)坚持科技强检的方针,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oa办公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和案件电子查询系统,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科技化,以科技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2)
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管理的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着力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执法规范、绩效考核、选人用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
(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检察形象。以作风促进工作,以工作树立形象,把法律监督、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重心抓紧抓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使每项检察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二)多管齐下,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以“争创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以班子带队伍;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以人才促工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化提升检察机关的活力;努力抓好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岗位竞赛等活动,使各项检察工作都能有提高、有成绩、有亮点、有创新,为我院争创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规范干警的执法执纪行为入手,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坚持纪律严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抓监督 促稳定
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探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二)关注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做好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农业补贴款项的规范使用,保障各种富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的力度,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来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重点查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助、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危害土地、矿产、森林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
(四)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入手,引导干警从实践中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采取从源头开始监督,渗透各个环节的方法,不断拓展法律监督的深度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公信力。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各界监督,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大政方针与执行法律监督统一起来,继续坚持主动汇报请示和广开言路的方式,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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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服务 促和谐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以此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实践动力。
(一)把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主题,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高服务的层次和效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促进鹤山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二)正确处理检察基础工作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拓宽服务的途径和领域。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办案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研究和探讨本地区各类犯罪倾向和趋势。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三)正确处理执法行为与执法形象的关系,以“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以“执法为民”的理念体恤民情、温暖民心,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可信、可亲、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走出去”战略,把检察信访工作延伸到农村、社区,努力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抓创新 促发展
把创新改革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基本源泉,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不断创新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批捕与起诉、起诉与审判“两个衔接”机制、侦查与起诉联动机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探索试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暂缓起诉制度、轻刑事案件和解制度以及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努力加大诉讼改革的力度和深度。
(二)推行职务犯罪案件“三个一机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和“三书一制度”(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知会书、协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促进文明执法。积极探索技术侦查措施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运用技巧,增强以证据为核心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有效性。
(三)积极探索“阳光检务”长效机制,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建立和完善“阳光检务”的制度措施,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检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四)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完善执法监督。以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为抓手,努力研究案件管理的新方式,使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控,促进案件管理科学、规范、高效。
(五)坚持科技强检的方针,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oa办公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和案件电子查询系统,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科技化,以科技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