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专业招生一览表
分类 |
专业名称 |
学费 标准 |
招生 人数 |
招生科类 |
组织校考省份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9000 |
240 |
艺术 (文、理) |
河南、湖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江西、辽宁、黑龙江 |
1.学费标准为暂定,以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为准; 2.表中详细内容若有变动,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我校在陕西省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只需参加陕西省统考或联考即可。
|
音乐表演 |
9000 |
60 |
艺术 (文、理) |
河南、湖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江西、辽宁、黑龙江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9000 |
60 |
艺术 (文、理) |
河南、湖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辽宁、黑龙江 | |
美术类 |
美术学 |
9000 |
180 |
艺术 (文、理) |
河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辽宁、黑龙江 | |
视觉传达设计 |
9000 |
120 |
艺术 (文、理) |
河南、甘肃、河北、福建、山东、江苏、辽宁 | ||
环境设计 |
9000 |
120 |
艺术 (文、理) |
河南、甘肃、河北、山东、山西、江苏、辽宁、黑龙江 | ||
产品设计 |
9000 |
90 |
艺术 (文、理) |
河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辽宁、黑龙江 | ||
数字媒体艺术 |
9000 |
60 |
艺术 (文、理) |
河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 | ||
动画 |
9000 |
100 |
艺术 (文、理) |
河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辽宁、黑龙江 | ||
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9000 |
210 |
艺术 (文、理) |
河南、湖南、广西、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山西、江苏、江西、辽宁、黑龙江 | |
戏剧影视文学 |
9000 |
60 |
艺术 (文、理) |
河南、湖南、广西、甘肃、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辽宁、黑龙江 |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
4.录取原则以《渭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为准,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三、发证比例、录取原则及标准
(1)我校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以上录取原则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内容
分类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满分值 |
音乐类 |
音乐学 |
主项 |
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满分100分。 |
200 |
基础乐理知识 |
基础乐理知识,满分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 |||
视唱练耳 |
视唱25分(1升1降内);练耳25分(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满分50分。 | |||
音乐表演 |
主项 |
声乐、键盘、弦乐、管乐、打击乐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满分100分。 |
200 | |
基础乐理知识 |
基础乐理知识,满分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 |||
视唱练耳 |
视唱 25分(1升1降);练耳25分(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满分50分。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基本功 |
基本功(软开度,腿、腰的展示;跳、转、翻展示),满分40分。 |
100 |
形体测试 |
形体测试,满分15分。 | |||
剧目表演 |
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满分45分。 | |||
美术类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
素描 |
素描(人物头像、静物默写或写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100 |
色彩 |
色彩(静物默写或写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100 | ||
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笔试 |
撰写新闻评论,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
五、校考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变动以考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