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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城建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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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海音乐学院艺术高考招生简章1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自1949年至1984年,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担任院长,1984年后,桑桐、江明惇、杨立青曾先后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林在勇。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院设有15个系(部),即作曲系、指挥系、音乐学系、民族音乐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音乐戏剧系、艺术管理系、音乐工程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数字媒体学院(筹)、研究生部及公共基础部。涉及7个专业,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以及22个专业方向,既包括了具有雄厚根基的传统学科,也有若干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

  学院拥有全国第一批建立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含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硕士点、2个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现拥有1个重点学科、2个特色专业、1个教学团队、3门精品课程、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诸多、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学院拥有3个集教学、表演、科研为一体的艺术中心,即周小燕国际歌剧中心、国际弦乐艺术中心、国际钢琴艺术中心;拥有1个音乐研究所,下设中日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当代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上海音乐学院校史研究中心、音乐剧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音乐与社会研究中心等。并建有8个音乐表演团体:上海青年交响乐团、上海音乐学院新室内乐团、上海音乐学院弦乐四重奏组、上海音乐学院打击乐团、上海音乐学院民族乐团、上海音乐学院合唱团、上海独奏家室内乐团以及上海音乐学院女子合唱团。学院另拥有一个富有特色的出版社——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一个高水平的学术期刊——《音乐艺术》、一个独一无二的特色博物馆——东方乐器博物馆、以及一个高水准的演出场所——贺绿汀音乐厅。

  学院在教学体制上实行“大、中、小”一贯制。1953年正式成立了附中,1956年成立了附小。五十多年来,附中、附小形成了鲜明的教学特色和优良传统,取得了优异的办学成果,培养出一大批日后成为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优秀学生,是我院及全国各音乐院校后备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院历来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学院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有一批国内乃至国际一流的教授领衔于各个学科,如建校初期的外籍教授查哈罗夫、富华、苏石林、齐尔品以及国内音乐家萧友梅、黄自、周淑安、应尚能、贺绿汀、丁善德等。新中国成立后和进入21世纪后,大批学子从海外学成归来选择上海音乐学院作为报效祖国的平台,除了原有一批活跃于教学一线的学者为学科带头人以外,学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广纳贤才,将国内外杰出的专家学者吸收到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岗位上来,为上海音乐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显著,培养的人才遍及全国和世界各地,其中有国际一流的作曲家、演奏家、指挥家、歌唱家、理论家;有文化艺术机关、团体中的领导骨干;有音乐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从事普及音乐文化艺术的文艺工作者。同时,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学科建设等方面硕果累累,体现了雄厚的办学力量,目前已建立起一支由周小燕、俞丽拿等一批音乐家为带头人的学科梯队。学生在国际重大音乐比赛中屡获佳绩, 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如黄蒙拉获“第49届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第一名;王之炅获“第二十二届意大利P.R.里匹策国际小提琴比赛”第一名;孙颖迪获第七届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第一名;沈洋获“英国BBC卡迪夫国际歌唱家大赛”金奖,王珏获“第十六届西班牙桑坦德帕洛玛·奥谢国际钢琴比赛”第一名;于冠群获“第27届维也纳汉斯·嘉伯尔国际声乐比赛”一等奖等。这些国际重大奖项,为学院增添了光彩。

  学院在保持传统优势学科国际先进水平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学科发展空间,打造学科专业建设新的增长点,促进学院办学水平的提高。如新开设的本科专业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突破了音乐教育传统的办学模式。学院还率先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招收一本生源,实现了包括艺术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跨越。

  学院始终与世界一流的音乐学院和音乐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近年来,我院分别与美国、法国、俄罗斯、德国、荷兰、奥地利、挪威、西班牙、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音乐院校建立了广泛的校际合作。举办国际音乐院(校)校长论坛,邀请世界一流的专家来学院讲学,并聘请许多国际的音乐家,如小提琴演奏家斯特恩、帕尔曼、祖克曼,指挥家小泽征尔、西蒙·拉特,大提琴演奏家罗斯特洛波维奇等为我院荣誉教授。还聘请在世界音乐舞台上卓有成就的华人音乐家,如大提琴家马友友、钢琴家傅聪、陈宏宽,作曲家

  谭盾、瞿小松、陈其钢、盛宗亮,歌唱家张建一、田浩江、梁宁、黄英,圆号演奏家韩小明,大提琴演奏家秦立巍,指挥家汤沐海、余隆等为学院的名誉、兼职或特聘教授。近年来,学院成功举办了“帕尔曼在上海”、“国际歌剧大师班”、“小泽征尔大师班”、“祖克曼大师班”、“傅聪钢琴大师班”、“中国上海国际青年钢琴比赛”、“国际钢琴大师班”、“国际小提琴大师班”、“当代音乐周”、“国际电子音乐周”、“国际单簧管音乐节”等系列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目前,上海音乐学院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按照“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的精神,在教育部、文化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承办学的优良传统,积极开拓进取,克服困难,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努力实现建设国际一流音乐院校的目标,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再铸上海音乐学院新的辉煌。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学(44名)

  ⑴音乐学(五年制;12名)

  ⑵音乐教育(四年制;25名)

  ⑶音乐治疗(四年制;5名)

  ⑷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2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8名)

  ⑴作曲(五年制;11名)

  ⑵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5名:民乐作曲4名、戏曲作曲1名)

  ⑶视唱练耳(四年制;2名)

  音乐表演(208名)

  ⑴指挥(五年制;5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⑵歌剧音乐指导(五年制;2名)

  ⑶声乐演唱(五年制;32名:美声演唱20名、民声演唱12名)

  ⑷钢琴演奏(四年制;20名)

  ⑸现代器乐演奏(四年制;19名: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2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贝斯1名、电子管风琴5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

  ⑹打击乐演奏(四年制;7名:西洋打击乐3名、中国打击乐3名、流行打击乐1名)

  ⑺管弦乐器演奏(四年制;68名:小提琴16名、中提琴7名、大提琴9名、低音提琴4名、竖琴1名、长笛4名、双簧管3名、单簧管4名、大管4名、小号4名、圆号5名、长号4名、大号1名、萨克斯管2名)

  ⑻中国乐器演奏(四年制;35名:笛3名、笙2名、唢呐2名、管子1名、三弦1名、扬琴3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4名、筝3名、古琴1名、二胡8名、板胡(坠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2名)

  ⑼音乐戏剧表演(四年制;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录音艺术(65名)

  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15名)

  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40名)

  音乐与传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10名)

  数字媒体艺术(10名)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10名)

  招收少数民族声乐演唱专业考生3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港、澳、台本科生4名。

  合计:352名

  注: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专业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或专业方向)。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专业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 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⑶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⑷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及缴纳报考初试费。网报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详见第4条)携报考材料领取准考证等校考材料。

  1、报名网址:http:// zsbm.shcmusic.edu.cn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年1月19日—2月8日

  3、报考费用:每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其中,音乐教育专业初试费200元;复试、三试一并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200元);留学生报考费一次性收费500元。

  4、报考材料交验、校考材料领取时间:2015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5、需交验的报考材料如下:

  ⑴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⑵《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该材料,考生须至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报考证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⑶省(市)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所报考专业在当地艺术类统考范围内的非上海市生源考生提交);

  ⑷2寸正面脱帽证件照(2张/专业)(备用);

  ★港澳台、华侨生需上述⑴、⑷材料;

  ★留学生需上述⑴、⑷材料及汉语水平考级(老版HSK)四级证书或汉语水平考级(新版HSK)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6、考试日期:2015年2月28日起

  ★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需报考多专业的考生请下载并参见网报系统中的《2015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简表)》。若无法避免考试科目的冲突,请不要报考多专业。

  ★网报时只缴纳初试费。

  ★考生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可填报志愿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至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我院文理兼收。

  五、录取原则

  1、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规定音乐学专业方向不低于70分、音乐教育及音乐治疗专业方向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50分,音乐表演专业及乐器修造艺术专业方向不低于45分】。

  2、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9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1000

  4、录音艺术专业(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录音艺术专业(音乐与传媒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1000

  5、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0%确定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高考英语成绩降分名额,名额最低为1名,为6名,凡有小数点者按四舍五入计。其中,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可共降20分(招生计划数为5人或5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只可共降10分)。高考英语成绩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可降15分(招生计划数为5人或5人以下专业组,只可降10分),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2分。

  六、其他事宜

  1、根据我院实行的在音乐表演艺术部分专业建立工作室的相关规定与制度,市级“周小燕声乐演唱与教学工作室”、院级“郑石生、方蕾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俞丽拿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陈嘉敏铜管演奏艺术工作室”、“蓝汉成室内乐演奏艺术工作室”将根据2015年招生录取生源情况,划定工作室培养名额,名额分配视具体情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后予以公布。

  2、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听力检查;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的考生须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音乐戏剧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声带检查。

  3、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电子管风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学院负责解决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4、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76411或021-64316347

  传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网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

  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各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专业方向:音乐学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备一定程度的乐器演奏能力、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能视唱一定难度的曲谱。有初步的和声和作品简析能力(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和听音乐写述评能力。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音乐学史论基础(考试时间180分钟)

  音乐学史论基础包括:中国音乐史基础(要求熟悉古今乐律、乐种、乐器和古代与近现代的音乐家及重要作品)、外国音乐史基础(要求熟悉西方巴罗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20世纪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体裁)、传统音乐理论基础(包括民歌、曲艺、戏曲音乐和民族器乐等知识)三个部分,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

  ▲ 专业复试

  1、听音乐写述评与音乐作品简析(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听音乐写述评:对所听音乐作品的主体风格(如时期、流派等)、形态特征(如旋律、和声、节奏、音色等)、表现内容(如叙事、写意、抒情等)等诸要素进行评述;对该音乐段落有适当的音乐本体分析,能结合自身对于该音乐段落的感受进行表述,也可与其他相关音乐作品或形式进行比较。

  (2)音乐作品简析部分:对指定乐曲的“和声语言”及“结构组织”进行分析(篇幅限于小型作品)。“和声语言”分析应标明调性,标记和弦的级数(采用规范的标记方式),标识和弦外音,标出各种和声终止式。“结构组织”分析应清楚地划分出乐曲中乐句和乐段的起始,指出它们在材料上的关系。在以上两者基础上,简述分析心得(可从和弦出现的种类、变换频率、音区位置、外音结合、织体形式、节奏形态、音响浓淡,以及句子之间重复、变奏或对比等处理特征,进行简要叙述,300字左右)。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口试

  (1)提交本人论述音乐的文章1—2篇(复试时已提交给监考老师)。

  (2)钢琴演奏(可另加试其他乐器演奏)。

  (3)音乐学知识问答。

  附: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西方音乐史考纲

  一、中国音乐史

  1、关于音乐的起源、古代乐器考及乐舞与音乐的形式

  2、西周的礼乐制度与诸子百家的音乐美学思想

  3、中国古代乐器出现的几个时期及其内容

  4、中国戏曲的发展脉络及重要音乐家与曲目(自百戏至元曲)

  5、中国乐律学发展概况(自三分损益法至新法密率)

  6、唐代宫廷音乐

  7、中国历代音乐机构的朝代、名称、形式、作用及其主要内容(乐府、教坊等)

  8、宋代市民音乐发展概况及说唱音乐的多种形态(曲子、诸宫调、陶真、货郎儿等)

  9、从汉代至唐代的少数民族音乐与汉族音乐的相互影响及交融

  10、中国传统乐器及乐曲概况(掌握乐器形态、流变过程、乐曲的风格、流传时期)

  11、明清中外音乐文化交流概况

  12、明清以来中国戏曲曲艺的发展与嬗变

  13、西洋音乐的传入及学堂乐歌的背景、重要人物。

  14、中国音乐社团的形成及其社会作用

  15、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发展概况及代表人物(萧友梅、黄自等)

  16、刘天华国乐改进运动的内容及其影响

  17、左翼音乐运动和以聂耳为首的革命音乐家群体和重要作品(张曙、任光、张寒晖、麦新等)

  18、中国的音乐创作及其音乐家群体和重要作品(谭小麟、江文也、马思聪、冼星海等)

  19、儿童歌舞剧、秧歌剧及新歌剧的发展过程及重要曲目与作曲家

  20、音乐理论研究的成果及代表人物(王光祈、青主、丰子恺等)

  参考书目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二次修订版) 汪毓和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 夏野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音乐词典 缪天瑞等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 孙继南等 山东教育出版社

  二、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1、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历史脉络

  2、汉族民间歌曲三大类别的体裁分类

  3、号子、山歌、小调的音乐特征

  4、少数民族民歌的主要代表种类

  5、说唱音乐的表演形式与艺术特点

  6、说唱音乐牌子曲类代表曲种

  7、说唱音乐鼓书类代表曲种

  8、舞蹈音乐的主要代表种类

  9、戏曲音乐的主要分类与艺术特征

  10、昆腔与昆剧音乐、高腔与川剧音乐、梆子腔与秦腔、豫剧音乐、皮黄腔与京剧音乐

  11、传统器乐发展的历史进程

  12、独奏与合奏音乐的主要代表作品

  13、吹奏音乐、弹拨音乐、拉弦音乐、丝竹音乐、鼓吹音乐

  参考书目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袁静芳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民间音乐概论 周青青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传统音乐学导论 黄允箴、王粲、郭树荟主编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三、西方音乐史

  1、格里高利圣咏出现在什么时代

  2、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作曲家有那几位

  3、巴洛克时期音乐的特征

  4、巴洛克时期宗教声乐体裁

  5、巴洛克时期的歌剧

  6、巴赫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7、亨德尔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8、古典时期音乐的特征

  9、海顿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0、莫扎特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1、贝多芬音乐创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2、浪漫主义时期与标题音乐、浪漫主义时期民族乐派音乐

  13、浪漫主义时期的钢琴音乐、浪漫主义时期的歌剧

  14、浪漫主义时期的器乐音乐

  15、晚期浪漫主义音乐

  16、印象主义与德彪西

  17、新古典主义与斯特拉文斯基

  18、表现主义音乐与12音序列音乐

  参考书目

  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等 上海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通史 于润洋 上海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导学 沈旋、梁晴、王丹丹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二、专业方向:音乐教育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好;掌握乐理知识、音乐常识,普通话会话能力好;有一定的钢琴、声乐基础及应用能力;并有良好沟通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2、器乐与声乐 [ 以下(1)、(2)、(3)项任选]

  (1)主报钢琴

  A.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57号之前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四升四降以内抽考)。

  B.声乐: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2)主报声乐

  A.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B.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57号之前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两升两降以内抽考)。

  (3)主报钢琴之外的其他器乐(招生名额不超过5名)

  A.以下a、b两项任选一项

  a. 西洋管弦乐器:练习曲一首、不同类型乐曲两首(抽考一首)。

  b. 民族乐器:乐曲三首(抽考两首)。

  B. 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注:声乐演唱一律不自带伴奏

  ▲专业复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综合能力测试

  (1)视奏

  钢琴为主报项目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五—六级水平;以声乐或器乐主报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三级水平。要求准确完整、有表现力。评分比例25%。

  (2)弹唱

  二声部弹唱,要求声部之间平衡和谐,音高、时值准确,唱名法不限。评分比例25%。

  (3)即兴弹奏

  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体系。和声配置准确,有表现力。评分比例25%。

  (4)口试

  音乐常识、音乐教育常识与语言表述能力。评分比例25%。

  (5)加试

  中西乐器、舞蹈,分值为10分附加分。

  注:主报钢琴之外其他器乐的考生,必须加试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参考书目:中学《音乐》教材 人民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 沈旋等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乐人文叙事》 洛 秦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三、专业方向:音乐治疗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节奏感;有扎实的器乐、声乐基础与应用能力;掌握音乐常识、音乐治疗基础知识;并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音乐治疗与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80分钟)

  音乐治疗基础知识、音乐常识、作品风格分析(有谱例或音响)。

  参考书目:《音乐治疗导论》 高天著

  中学《音乐》教材 人民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 沈旋等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乐人文叙事》 洛 秦 上海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专业复试

  1、钢琴演奏

  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三升三降以内抽考)。

  2、声乐演唱

  歌曲两首。

  3、综合能力测试

  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综合能力测试”考试。

  四、专业方向:乐器修造艺术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提琴演奏技术和手工艺基础(刨、锯的技术), 并具有一定的数理化基础。基本掌握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提琴演奏

  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2、手工艺基础

  刨、锯的技术(会制琴的可带自制琴)。

  ▲专业复试

  1、数理化基础(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五、专业方向:作曲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创作实践经验。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有一定难度的曲谱。作曲专业要求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和声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能演奏钢琴(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复调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当程度的中外乐曲一首,另外加试视奏)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9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两条特性不同、风格不同的单声部器乐化旋律。

  3、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歌词及音乐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为人声与钢琴写作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声种自定)。

  ▲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一首完整的钢琴小品。

  4、演奏乐器(钢琴)

  (1)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

  (2)复调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

  (3)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当程度的中外乐曲一首。另加试视奏。

  5、面试

  (1)交本人作品1—2首。

  (2)用指定的民歌或音乐主题在钢琴上即兴演奏。

  (3)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片段。

  (4)与专业相关的常识问答。

  六、专业方向:民族音乐作曲

  民乐作曲

  报考要求: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创作、特别是旋律写作的基础;具有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知识和视唱有一定难度的曲谱,掌握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较广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经典音乐作品;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难度的钢琴作品并能演奏民族乐器。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自定声种,记谱规范,自定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2)按指定主题写作旋律:按指定的主题材料发展成一首完整的乐段(2/4拍不少于32小节,4/4拍不少于16小节)。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民族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民族器乐乐段写作:按指定音乐主题、指定民族乐器发展成一首完整乐段,记谱规范,器乐化特征明显。

  (2)民族器乐乐曲写作:按指定音乐主题、指定民族乐器发展成一首完整乐曲,记谱规范,器乐化特征明显。

  4、面试

  演奏钢琴或民族乐器,演唱任何一种地方风格民歌或戏曲,回答有关民族音乐的知识。

  参考书目

  1、有关作曲技术与理论的书籍

  2、民族管弦乐法胡登跳著

  3、有关歌曲写作的书籍

  戏曲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创作、特别是旋律写作的基础;具有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知识和视唱有一定难度的曲谱;掌握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熟悉、了解中国主要戏曲(如京剧)的特点、写作风格,掌握戏曲常识,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难度的钢琴作品并能演奏民族乐器。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歌曲与戏曲风格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自定声种,记谱规范,自定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2)按指定主题写作旋律:要求按指定戏曲风格音乐主题发展成一首完整的乐段,记谱规范,风格准确(2/4拍不少于32小节,4/4拍不少于16小节)。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戏曲风格器乐写作与唱腔设计(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戏曲风格音乐主题写作器乐旋律:按指定主题,指定乐器写一首完整乐段,记谱规范,风格准确。

  (2)按指定唱词设计唱段:按指定唱词写一首自己熟悉的戏曲唱段(剧种不限,如京剧、昆剧、越剧、黄梅戏等),记谱规范,结构正确。

  4、面试

  演奏钢琴作品或民族乐器,演唱任何一种地方风格的民歌或戏曲,回答有关民族音乐知识。

  参考书目

  1、有关作曲技术与理论的书籍

  2、民族管弦乐法 胡登跳著

  3、戏曲唱腔作曲 连波著

  4、有关歌曲写作的书籍

  七、专业方向:视唱练耳

  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与视唱能力,能熟练地记写较复杂的单声部、多声部旋律及记写调内和弦连接,弹唱有相当难度的曲谱,并具有初步的和声知识与作曲技能,能演奏钢琴(程度要求与报考作曲专业相同)。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歌词创作一首歌曲(声种自定,带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曲式、长度、风格不限,可配以和弦标记或局部的和音声部)。

  (2)按指定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写作两条单声部器乐化的旋律(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3、练耳笔试

  (1)听辨和弦:三和弦与属七、减七、小七和弦原转位,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2)听写和弦连接:三升降内大小调,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3)听写旋律:三升降内大小调,包括单声部旋律与双声部旋律。

  ▲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及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视唱:四升降内大小调,及高音、低音、中音、次中音混合谱表。

  (3)两声部:弹一声部唱一声部。

  (4)带伴奏视唱曲弹唱。

  八、专业方向:指挥、歌剧音乐指导

  报考要求:具有较强的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视奏有一定难度的曲谱,并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和声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较广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经典音乐作品;演奏钢琴必须达到规定的程度(乐队指挥、歌剧音乐指导专业要求肖邦练习曲程度、合唱指挥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试其他器乐表演);合唱指挥及歌剧音乐指导要求具有一定的声乐演唱能力、民族音乐指挥要求能演奏一种以上中外乐器。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队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

  (3)钢琴演奏: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另加钢琴视奏和加试。

  2、合唱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合唱作品一首。

  (3)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演唱)。

  (4)钢琴演奏:练习曲(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另加钢琴视奏和加试。

  3、民族音乐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民族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

  (3)中外乐器演奏,另加器乐视奏和加试。

  注:加试指除了指定乐器之外的其他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

  4、歌剧音乐指导专业方向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弹唱)。

  (3)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演唱)。

  (4)钢琴演奏(包括视奏):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

  ▲专业复试

  1、乐队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2、合唱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合唱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3、民族音乐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民族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4、歌剧音乐指导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外国歌剧片段一首(弹唱,需演唱原文)。

  (4)指定外国歌剧片段一首(弹唱,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弹唱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九、专业方向:声乐演唱

  报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专业成绩前三名者及少数民族声乐演唱专业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不得低于0.5。

  2、有较好的音乐基础(能视唱五线谱,懂得和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有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基础(不作为考试内容和项目),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3、能较完整地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段,具备良好的演唱气质和歌唱素养,音准、节奏感、语言感、音乐感好,音乐记忆力强,歌唱发声方法基本正确。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美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国歌曲(可以是“五四运动”以来的创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国歌曲(可以是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民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带伴奏。

  3、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带伴奏。

  ▲ 专业复试(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1、美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备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2、民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3、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注:可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 三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专业方向:钢琴演奏

  报考要求:热爱音乐,品学兼优。具备学习钢琴的基本条件,已经掌握一定程度的视唱练耳、和声、乐理及室内乐知识。具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钢琴演奏程度,能够较好地掌握练习曲的技术标准和中外经典作品的音乐风格。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肖邦练习曲一首(但不能选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

  2、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或肖邦。肖邦练习曲不能选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并不得与第一首肖邦练习曲重复)。

  3、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组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

  1、重复演奏初试的肖邦练习曲一首。

  2、自选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奏鸣曲式”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须7分钟以上)。

  4、视奏钢琴作品一首。

  注:专业考试(初试、复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考生必须背谱演奏。主考官有权中断或终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抽选作品片断的权利。

  ▲三试

  1、乐

  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一、专业方向: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现代器乐打击乐演奏程度,能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并具备学习该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基本掌握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齿、唇等适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8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 响评判。

  注:1、报考电子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演奏钢琴参加考试,完成所有考试项目即可。提供用琴(型号):RODGERS A678,

  YAMAHA EL-900,STAGEA-01C,RINGWAY RS-1000。

  2、报考爵士钢琴专业的考生,需考音阶与音型具体要求请参看爵士专业,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1)维拉罗伯士:练习曲第一号(H.Villa-Lobos:Etude No.1)

  (2)巴赫:前奏曲.选自BWV.1006a(J.S.Bach:Prelude from BWV.1006a)

  注:1、除以上指定曲目外,考生亦可以用我院业余吉他考级6级(含)以上或上海音协业余吉他考级8级(含)以上

  的曲目两首作为初试曲目。

  2、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方向

  (1) 爵士

  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大调音阶与爵士旋律小调音阶(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减音阶、变化(Alt.) 音阶与增音阶三种音阶的音型模进(背谱演奏)。

  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贝斯:大小调音阶与琶音(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

  (2) 练习

  曲一首,相当程度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

  注:1、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2、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5分钟。

  4、打击乐专业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流行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注:1、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7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2、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专业复试

  1、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10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响评判。试奏乐曲片段(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专业均为交复试费时发视奏谱)

  注:1、报考电子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演奏钢琴参加考试,完成所有考试项目即可。提供用琴(型号):RODGERS A678 ,YAMAHA EL—900,STAGEA—01C,RINGWAY RS-1000。

  2、报考爵士钢琴专业 的考生,需考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1)泰德斯可:奏鸣曲第二乐章(M.Castelnuovo-Tedesco:Sonata in D,2nd.mov.小行板 Andantino quasi canzone)

  (2)泰德斯可:奏鸣曲第四乐章(M.Castelnuovo-Tedesco:Sonata in D,4th.mov.活泼地 vivo ed energico)

  (3)视奏(三升三降内,复试现场发谱)。

  (4)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方向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两首均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试奏爵士乐曲一首(现场发谱,爵士管乐与爵士吉他需作即兴演奏)。

  (4)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

  注:1、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2、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5分钟。

  4、打击乐专业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两首或两个乐章(现场由考官抽考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两首(现场由考官抽考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4)可选择加试键盘类打击乐。

  流行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 曲一首;

  (3)视奏:爵士鼓五线谱练习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注:1、以上打击乐专业复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2、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7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3、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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