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进行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199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表演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 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定艺术特长生招生数:一级50名左右、二级若干名。
注:今年民乐不招收扬琴,其它民乐乐器测试成绩突出者酌情招生。各项目最终公示录取人数根据考生的艺术测试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经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讨论批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