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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或租户)_______________ 丙方:(装饰公司)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雅典娜商业街商铺装修的管理,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克拉玛依市房产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克拉玛依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通知乙方开始装修。

  2.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3.甲方接到乙方的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3.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及公

  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

  6.乙方不得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有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7. 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瑞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位置。

  8.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丙方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

  9.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

  三、丙方的义务

  1.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燃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

  四、收费标准

  1.乙方申请装修商铺,应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保证金5000—10000元(五千元整至壹万元整)。该项装修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1元∕㎡计收。

  五、装修施工的管理

  1.商铺装修施工期限;一次性申报物业备案,如需延期,必须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商铺装修期间施工时间:早上至,下午 至 :节假日: 至 为施工时间,若超时施工,影响他人经营或生活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没收施工工具。

  3.搬运装修材料、家具时须申报物业公司,公司派人监督搬运,如破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或修复,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4.乙方及丙方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否则视情节轻重收取违约金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5.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作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中损坏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6.在装修过程中,应关闭商铺大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但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巡检时应主动配合。

  7.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丙方负责。

  六、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如有需消防部门审批的工程,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章项目,甲乙双方对丙方发放施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装修保证金比正常情况延期3个月后结算退还,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全额赔偿。

  3.对无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甲、乙、丙三方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写合格,装修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且期间亦未发生上述现象,全额无息退还。

  4.如乙方房屋发生上述第1、2、3条所述问题、或乙方毗邻的第三方因此受到损失,乙方有责任召回丙方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装修引起对自己房屋、毗邻及公用部分的损坏,乙方始终要承担责任。

  七、其他:

  1. 乙方及丙方严格遵守《瑞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规定,若违反,愿依本协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

  甲方:克拉玛依瑞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名并盖公章)

  乙方:承租人 (签名并盖公章)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签名并盖公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篇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业主或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施 工 单 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业主及使用人的正常工作秩序,为业主及使用人创造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小区内进行室内装修时,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甲方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 装修流程说明

  1、房屋装修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持乙方书面委托书)到甲方处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乙方确定装修方案,选定丙方,并由丙方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乙方会同丙方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后到甲方处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1)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及《防火责任书》;

  (2)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

  (4)装修项目明细表;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4、甲方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外立面;

  (3)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200千克/平方米),审核楼面及吊顶材料;

  (4)确定用电负荷;

  (5)不能破坏预埋管线;

  (6)有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7)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乙方和丙方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甲方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缴费后,丙方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盖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甲方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并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施工。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甲方将酌情对丙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丙方负责人亲自来甲方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安排装修初验。初验通过后,由丙方

  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装修正式验收。

  10、初验通过之日起5日内安排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15天后(用于时效检验)乙方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和验收合格证明,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领房屋装修保证金手续。

  二、 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按政府有关收费,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表:

  三、装修流程图

  三、 装修规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乙方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为保持小区及建筑外观美观协调统一,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的外观及造型,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式和颜色(禁止

  更换窗玻璃或在其上喷漆)。

  (2)楼宇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4)禁止封闭阳台。

  (5)不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4、安装空调时,请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按照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开设空调孔及安装空调。

  5、丙方人员的行为:

  (1)丙方须将甲方发出的《房屋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单元入户大门外。丙方必须负责所属工人的行为。

  (2)丙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

  (3)丙方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丙方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4)严禁丙方人员在小区留宿或生火。

  6、垃圾、杂物清理区的装修垃圾由甲方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甲方指定方式和时间搬运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16:00~17:3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如经通告后,丙方未能及时做出适当的清理安排,甲方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而费用则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丙方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配备1个2Kg灭火器,但施工现场应至少配

  篇三: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或租户)

  丙方:(装饰公司)

  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焦作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焦作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

  2、按照焦作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2、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5、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6、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

  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作防火处理 。

  8、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

  9、乙方在二次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保温层。

  10、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11、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家电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

  12、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

  1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队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

  14、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

  四、丙方的义务:

  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乙方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

  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煤气管严禁暗埋。

  五、收费标准

  1、乙方申请装修住宅,应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自装者由乙方另交1000元质量保证金)。该项装修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收。

  3、施工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每人一证工本费5元(押金10元)。

  六、装修施工的管理

  1、商铺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45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确需延期,须办理延期手续;每天施工时间: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节假日:不准施工。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没收工具。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及施工证,并佩带出入证出入小区,施工证进场施工。在小区内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坦胸露背,赤脚行走,也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在小区践踏草坪、采摘花草、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 ,禁止赌博、酗酒、斗殴。

  3、有打墙、凿地等要求,施工队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管理公司将派人监督。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 ,堆放在管理公司指定位置(垃圾中转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其它物品。

  4、搬运装修材料、家具时须到甲方申报,由甲方监督搬运,走指定的路线;如有破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或修复。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5、装修施工户外用电:施工队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业主、装修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拨水、电,否则视情节轻重收取当事人违约金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6、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中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追究装修企业法律责任。

  7、装修现场严禁烟火,装修面积100㎡以下必须配备1具4Kg灭火器;装修面积在100㎡以上须配备4Kg灭火器2具,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8、装修队在运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出小区时,须出具由业主开列的材料清单及签名,并到物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审核无误后方予放行。

  9、施工现场不得留宿,不得做饭。

  10、装修工作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门口进出。

  11、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关闭本单元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但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楼检时应主动开门配合。

  12、乙方的店招上只允许安装发光字,不允许安装霓虹灯。不得产生光污染。

  13、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

  七、违章装修的处理

  凡未申报、未批准的装修以及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都属于违章装修。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做出以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赔偿经济损失;

  4、按规定扣除相应装修保证金;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对违章责任视情节轻重,扣除100元以上违约金。

  八、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队到物业管理公司交回临时出入证和审批单及《装修许可证》,由甲方派专业人员与业主一同进行验收。有隐蔽工程的须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应由消防部门审批的

  工程,还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章项目,甲方向业主或施工队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装修质量保证金比正常情况延后3月后结算退还;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3、对无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甲方会同业主以及装修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写合格,装修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且期间亦未发生上述现象,即全额无息退还。

  4、如乙方房屋或发现上述第1、2、3、条所述问题、或乙方毗邻的第三方因而受到损失,乙方有责任召回装修队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装修引起对自己房屋、毗邻及公用部分的损坏,乙方始终要承担责任。

  九、业主及装修队承诺:

  业主及装修队严格遵守《*****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规定。若违反,愿依本协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

  十一、若本协议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签名并公章): 年月日

  乙方:业 主(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签名并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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