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82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四、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五、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7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原件(须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于考前1-2天凭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6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8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2-27日,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3,已发布,见官网)。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届时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18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条例”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8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习方式及学制:
2018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3年,最长可延至5年。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
学位类型 |
学科性质 |
收费(元/学年) |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 |
基础学科 |
非定向生8000 定向生 10000 |
一般学科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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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所有学科 |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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