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研究生院 2018 年将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 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各专业招生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12 月 8 日 12:00,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申请者须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向各专业的招生办公室寄(送)达以下九项申请资料。每份材料如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1)-(9)的顺序排列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选择 EMS、顺丰进行材料邮寄。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位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2014 年 10 月至今)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至少任何一项,每项具体成绩要求参见各专业招生通知):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②GRE; ③TOEFL; ④WSK(PETS 5); ⑤雅思; ⑥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 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以第一作者发表的 SCI 文章。
(9)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各专业招生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与专业课笔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通知;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笔试、面试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申诉机制
我院招生强调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的和公开的程序处理。我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为组长,各学科专业负责老师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学院内部的招生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监督申诉电话:0755-26035375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化学(化学基因组学)专业 5 年,其他专业 4 年。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深圳研究生院网站有关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六、招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