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具有翻译传统优势的高等院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2012年我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方向为“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自2013年起面向全国开始招生,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学位为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招收具有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2013年招收计划2名,受招生名额所限本年度仅招收日语、俄语专业考生各1名。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日——4月20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特殊需求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和笔译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招生对象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1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13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5、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从严掌握,原则上应满足如下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8、熟悉国家外宣政策及具有外宣翻译实践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我校博士研究生每年招生一次。考生下载附件《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行填写并打印,表中已含《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考核表》以及所在单位意见,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盖章。同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个人成果复印件,外语能力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录取前上交。
2. 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纸质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报名,并交纳报名费200元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报名表上)。
3、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我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注:外地考生可进行函报(因报名材料的重要性,采用邮政局EMS方式邮寄)。
五、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三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外语和两门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科成绩100分。
2、复试:在初试之后进行,考查考生专业综合能力。
3、考试日期:5月中下旬;考试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
具体时间和考场以准考证为准,请随时关注网站有关信息。
六、调档及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为全脱产类型的博士生,我校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
档,全脱产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如被我校录取为在职博士生,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
七、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五年。
八、学习费用:
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办理。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
经费的计划外博士研究生,按国家规定交纳学费,食宿费自理。
九、联合培养:
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与中共中央编译局联合培养,由我校和中共中央编译局的有关专家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双导师制,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为一年,其中三个月到中央编译局学习实践,毕业后优先向中共中央编译局及其他国家相关部门推荐使用。
十、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注册。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征得委托、定向或所在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22-23280352(兼传真)
邮编:300204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tjfsu.edu.cn/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