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
程技术方面的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
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与重大专项有关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应具有硕士学位;
4.具有多年工程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具有科研或技术成绩或成果(任意一项或多项)
1)工程技术领域骨干,并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以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2 项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2 篇及以上,其中被EI 或SCI 检索1 篇;
4)专家综合考核组认定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三、招生领域及开展学院
1.招生领域:1)能源与环保;2)电子与信息。
2.开展单位: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土木工程学院;3)汽车学院;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5)软
件学院。
四、招考方式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用我校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报名
于2013 年12 月1 日-12 月31 日或2014 年3 月20 日-4 月20 日期间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http://yjszs.tongji.edu.cn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报考专业应选择“电子与信息”或“能源与环保”,
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250 元),打印“同济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
中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备注中须注明“工程博士和报考导师姓名”。
2、提交材料
1)申请材料内容
(1)同济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
(2)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重大专项或与重大专项有关工
作的证明文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 份;
(7)两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A4 纸打印);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 份;
2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
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于2014 年4 月20
日前寄(送)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瑞安楼512 室,邮编:200092)。
3、审核过程
1)研究生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组织以校内专家为组长,由校内、外校、企业和研发单位5-7 位同行专家
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有关院系,把初审合格的材料转给有关院
系。
2)院系工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经学校研究生复试
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研究生招生处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
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考生通过综合考核,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录取为同济大
学秋季入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学制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 年。
7)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
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即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
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
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五、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将以重大专项为载体,由高校和企业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进行指导,根据培
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课程体系,实现个性化的培养。
整个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研发实践和学位论文三大部分:
1)课程学习中强调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知识面拓宽和国际化能力等几个方面内容。
2)研发实践方面以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建立的研究平台为依托,以重大专项课题为解决的问题或研究的内容,
真题真做,拟题验证等,在指导团队指导下,进行实践训练。
3)学位论文应解决重大专项相关的实际问题,在工程实践应用研究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破,解决了关键技术
问题等。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2-3 位承担重大专项企业专家参加,答辩过程同学校规定。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
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根据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
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且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瑞安楼512 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65982683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yzb2009@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