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关于2014博士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见提交材料第9项要求),应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提交
1、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参见:http://grs.pku.edu.cn/zsxx/wsbm/)。
2、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为了便于及时服务同学,我院开发了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请在完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报和交费后,进一步填报该系统(http://crm.gsm.pku.edu.cn/psc/CRMPRD/EMPLOYEE/CRM/s/WEBLIB_PG_ZS.TZ_PG_LOGIN.FieldFormula.Iscript_Login),我院网报的起止时间和北京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的报名起止时间相同。
3、提交纸质材料。网报成功后,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向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寄送以下共计九项纸质材料(以寄出地的邮戳信息作为记录备查):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4年申请制研究生报名表》;
(2)《北京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l 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l 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255分以上);
l GMAT成绩650分以上;
l 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580分(或按照百分制的标准,六级需达到75分以上);
l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l 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
l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二)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
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自接收纸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
(三)专家小组审议
通过我院项目办公室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审议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
(四)复试
1、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基本能力测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考察考生基本的经济管理学知识,内容为微观经济学或计量经济学,考生选作其一,分值为50分。第二部分为各专业(方向)试题,分值为50分,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答题。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14年4月上中旬。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三、奖助学金
在学校奖助学金体制下,光华管理学院进一步增大对博士生的奖助补贴力度,转档学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到100%。同时,还有各种校级、院级奖助学金支持。此外,我院还为博士生提供科研补贴、综合考试补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补贴、短长期出国交流资助、科研论文发表奖励及院长科研基金等多项资助与奖励。
四、监督机制
1、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基本能力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光华管理学院网页(http://www.gsm.pku.edu.cn),查看研究生教育栏目。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47018/62747014。招生邮箱:admission@gsm.pku.edu.cn。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107室 招生运营部,邮编: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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