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1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中心1个。目前,学校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90人左右(其中在职人员不超过3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0名,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
7、2013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具体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7日(9:00—24:00)
2、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gs.ccnu.edu.cn/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3月2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3、所有考生(含我校硕博连读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确认者报名无效。
4、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2013年3月24日
2、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二)复试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我校博士生录取分为普通培养、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三种类别:
1、普通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2、委托培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普通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3、定向培养:为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录取类别即为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五、其他说明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2、我办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博辅导班。相关报考事宜,请直接向各院系咨询。各院系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见:
http://gs.ccnu.edu.cn/shownews.asp?id=325
3、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真:027—67861497、67867707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 号 邮编:430079
网 址:http://gs.cc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