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1.考核形式:各学院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确定考核方式。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单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核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 2016年3月19-20日,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地点:学校南湖校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学校不另向考生邮寄初试成绩书面通知单。
复试及录取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以初试考核结果为准,不再进行复试。拟录取名单中的人员,此阶段需按要求完成确认拟录取手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招生专业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期间确定拟招录导师。
复试方案及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