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州 大 学
2012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2年7月31日;
2、须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
3、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
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二、考试科目
1、英语;
2、兽医基础课(兽医基础课考试范围包括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临床诊断。其中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其它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
3、兽医专业课(含《兽医内科学》和《兽医传染病学》二门);
其中,英语和兽医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兽医基础课由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命题。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各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附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日-9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扬州大学兽医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兽医大楼S502室)。可函报。
3、报名时所需材料:
①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或单位盖章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或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处网站/jcms/jcms_files/jcms1/web24/site下载)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③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④每科目报名考试费80元,计240元。
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10月28日。考试地点:扬州大学。准确考试时间、地点以考前通知为准。
五、收费标准
兽医博士培养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三年合计30000元。
六、培养方式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招收从事兽医相关工作人员以进校不离岗,课程阶段相对集中的培养方式。对在职攻读博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从入学到获得博士学位期限为3-5年。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及生活福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七、学位授予
学生按兽医博士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国家认可的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联系人:钱晨、邱江;联系电话:0514-87979227;传真:0514-87972218。E-mail:13905271422@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12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邮编:225009。
附件1: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参考书
1、《兽医专业英语》朱兴全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第2版)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报名时赠送)
3、《家畜内科学》(第三版)王建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4、《家畜传染病学》(第五版)陈溥言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