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考博招生简章公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普通博士为3至6年,直博生为5至6年,硕博连读生为5至6年(从硕士入学起计算)。
三、招生规模
2011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310名,2012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⒋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