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考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在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一、招收对象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历年大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原则上应为“985”高校优秀推免生(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且必须为“学术型”),年级排名名列前茅,且通过CET-6(≥430分)或TOEFL、IELTS考试。
二、招收计划
1、招收计划:约60名(含校内外)
2、招收学科:我校理、工、医类重点学科(详见9月初公布的《东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招收导师:院士、长江学者、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承担国家863、973等重大课题项目的博导等。一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限招一名直博生(不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三、外校推免生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是否申请直博”栏务必选“是”,提交前务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2、我办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院系进行复审,招生院系将于9月中下旬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面试通知。
3、面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无需在面试前寄送任何书面材料):
1)“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勿装订,备查。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6)个人陈述及攻博计划。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面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以院系通知为准。各院系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放接收函,并上网公示。
5、申请人可随时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包括初审、复审、面试及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6、凡有意直博的申请人均须在10月5日之前登入东南大学研招办主页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注意:考生来源务必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务必选择“本科直博”),并等待审核。
7、被我校预录取并审核通过的直博生还须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同时,持我校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务必于11月 3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信两份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并寄送以上材料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
四、本校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参照我校“关于做好在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只有获得所在学校学术型推免指标的才能申请我校相应专业的直博,获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不得申请直博。推免生中的国防生、流动助教及支边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2、直博生的入学时间为2012年9月,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待遇。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以科研和撰写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第四学期末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转入第二阶段,不合格者,视其情况,转为硕士生或给以肄业、退学处理。
3、外校推免生可于2012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和随调档函发出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送到报考院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5、 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网 址: http://yzb.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