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 基础教学中心艺术系
目录
一、初试考试大纲: 1
659专业理论基础 1
936 和声分析与曲式作品分析 2
二、复试考试大纲: 2
笔试科目:音乐文学创作 2
笔试科目:音乐文学理论 3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弦乐科目) 4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钢琴科目) 5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声乐科目) 5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萨克斯科目) 6
一、初试考试大纲:
659专业理论基础
一、考试性质
音乐文学作为新设学科,其基础理论包括学科元理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和西方音乐文化等几个部分的内容。专业理论基础的考察,强调考生从事本专业学习和研究所必备的知识结构,重在考察基本知识、基本能力。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能掌握音乐文学专业理论基本概念和知识要点。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创作、音乐文学理论、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各专业。
四、考试内容
(一)音乐文学学科元理论(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合计50%)
考试内容:音乐文学学科基础知识
(二)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与“音乐文学学科元理论”合计50%)
考试内容:中国音乐各历史阶段的主要特征、重要流派、类型、重要作曲家和代表作等。
(三)西方音乐文化(50%)
考试内容:西方音乐文化各历史阶段的主要特征、重要流派、类型、重要作曲家和代表作等。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936 和声分析与曲式作品分析
一、考试性质
音乐文学作为新设学科,对考生基本音乐实践能力的考察必不可少。和声分析与曲式作品分析科目,重在考察考生从事本专业学习和研究所必备的音乐作品分析能力。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考察学生在和声分析、曲式分析方面的基本能力和分析水平。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创作、音乐文学理论、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各专业。
四、考试内容
(一)和声分析
考试内容:音乐作品的和声。
(二)曲式分析
考试内容: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复试考试大纲:
笔试科目:音乐文学创作
一、考试性质
考察学生对“音乐文学创作”方向的理论掌握和实践运用能力。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考察学生对本专业方向技术及其理论掌握和认知的能力和程度,重点考查音乐文学创作(主要是作曲技术与方法)的实际写作与分析水平。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创作专业。
四、考试内容
复试考试内容侧重于音乐文学创作(重点是作曲技术与方法)的分类写作与分析。
(一)主题发展与多声部织体写作
考试内容:按指定主题以钢琴曲、弦乐四重奏、民乐重奏等形式(选一)完成小型器乐曲写作;
(二)复调音乐分析与写作;
(三)配器(管弦乐或民族管弦乐)写作(片段)。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科目:音乐文学理论
一、考试性质
考察学生对“音乐文学理论”方向的理论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考察学生对本专业方向问题的认知深度、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组织表达能力,尤其注重考察学生对本方向学术研究新动向的了解情况。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理论专业。
四、考试内容
复试考试内容侧重于音乐文学理论的各有关专题,旨在考察学生对研究方向有关问题的认知深度、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组织、表达能力。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弦乐科目)
一、考试性质
音乐表演专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该专业复试需要进行现场演奏能力的测试。鉴于音乐表演多个专业方向之间要求不同,具体考试内容会略有区别。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现场演奏,考察学生的技术水平和舞台表演实践能力。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弦乐科目。
四、考试内容
(一)小提琴:
①任选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1首
②任选帕格尼尼24首随想曲1首
③任选小提琴协奏曲1首
④任选外国乐曲1首
(二)中提琴:
①任选巴赫无伴奏组曲1首
②任选练习曲1首
③任选协奏曲1首
④任选外国乐曲1首。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方向复试现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钢琴科目)
一、考试性质
音乐表演专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该专业复试需要进行现场演奏能力的测试。鉴于音乐表演多个专业方向之间要求不同,具体考试内容会略有区别。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现场演奏,要求考生能完整演奏四种不同类型风格之作品,有较好的演奏方法和较强的弹奏能力和识谱能力,对作品的风格有较准确地把握,能有举行个人独奏音乐会的潜力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专业的钢琴科目。
四、考试内容
包括技术性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大型变奏曲)快板乐章以及中外乐曲任选1首,共4首作品。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方向复试现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声乐科目)
一、考试性质
音乐表演专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该专业复试需要进行现场演奏能力的测试。鉴于音乐表演多个专业方向之间要求不同,具体考试内容会略有区别。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现场演唱,考察学生的技术水平和舞台表演实践能力。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科目。
四、考试内容
(一)美声唱法
考试内容:演唱作品5首。包括中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创作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1首(原文),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原文),自选歌曲1首。
(二)民族唱法
考试内容:演唱作品5首。包括中国艺术歌曲1首,原型民歌(含改编)1首或古曲1首,创作歌曲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自选歌曲1首。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方向复试现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现场演奏科目: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萨克斯科目)
一、考试性质
音乐表演专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该专业复试需要进行现场演奏能力的测试。鉴于音乐表演多个专业方向之间要求不同,具体考试内容会略有区别。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一)现场演奏,具备较好的音乐天赋,具有较好的萨克斯演奏素质,能达到规定的考试曲目的技术和音乐表现要求;(二)系统学习过萨克斯演奏专业并能够掌握该乐器的技巧与技能,对萨克斯理论与教学有较深了解者。(三)达到音乐专业本科的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学要求毕业水平,并学业优异者,在国际国内比赛中获奖者及有乐团演奏经历可优先考虑(需提供获奖证书及演出相关影像资料)。
三、适用专业
适用于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专业的萨克斯科目。
四、考试内容
(一)演奏
考试内容:(1)24首大小调音阶、琶音(抽查四升四降及以上)
(2)高级技巧练习曲1首
(3)古典风格协奏曲1首或奏鸣曲三个乐章以上(背奏)。
(4)现代派音乐作品1首(可看谱演奏)。
(二)视奏
考试内容:抽取二重奏、三重奏及四重奏片段,按指定声部演奏。
(三)其他要求1. 考生以中音萨克斯管演奏为主,可根据个人情况加试高音、次中音及上低音萨克斯演奏,每年视萨克斯“风”乐团编制情况录取。2. 除现代派无伴奏作品外,均需钢琴伴奏。
五、考试形式及总分
本方向复试现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