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录取安排
海南省考试局于2018年5月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比例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并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录取。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
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