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2. 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4月10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推荐学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推荐学校答复考生。
3. 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接收院校负责向推荐院校和考生通知自主选拔考试的考核结果,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 “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2. 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4月10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推荐学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推荐学校答复考生。
3. 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接收院校负责向推荐院校和考生通知自主选拔考试的考核结果,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