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6年考研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类
1.主科
(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1)音乐作品听辨
(2)音乐学基础理论: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专业音乐教育学考生笔试要求与音乐美学考生相同)
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须一式三份)。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音乐编辑与出版
1.主科
(1)笔试(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
(2)口试(书报刊策划及编辑出版知识,案例剖析)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撰写的图书选题或报刊栏目策划方案一份;大学毕业论文一份,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艺术管理
1.主科
(1)笔试:艺术管理命题写作
(2)口试:策划制作项目或专业知识阐述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经公开实施后的策划方案(需提交与之配套的实践光盘);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两篇文章,中译英及英译中各一篇(附原文,内容必须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
音乐教育学
1.主科
(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
(2)口试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论文一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
音乐教育
1.主科
(1)笔试
(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音乐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须具有相关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一课时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