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为4月7日至8日,录取时间为4月29日至30日。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和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
考试时间为4月7日至8日,录取时间为4月29日至30日。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和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