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1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粤考委〔2010〕27号)的要求,我市在2011年7月安排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现就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准备参加2011年7月全国部分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5月18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使用的准考证在往次报考中已经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须再拍摄。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1、互联网报考(www.gzzk.cn)报考日期:2011年5月10—21日
2、报考点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报考日期:2011年5月20—21日
(注意:考生每期考试只可在同一网站或同一个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注意:请检查准考证是否超过有效期,若过期请在报考点报考时同时办理准考证更换手续。)
四、考试时间:2011年7月9—10日。
五、考试课程安排:见附表一。
六、报考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