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建省哪些证可以免考自考的科目?
答:(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合格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三级笔试合格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合格者可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时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注明准考证号和报考专业),自考办负责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原件由考生收回。
(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免“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代码:0342)”,三级PC技术免“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要填免考申请表,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准考证号和报考专业),自考办负责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原件由考生收回。
(3)从2001年起:持“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申请英语(一)、英语(二)免考的考生,一律到设区市考办办理免考手续,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免考申请表,由设区市考办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不再受理,今后凡不按手续上报的一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