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成人高考准考证领取时间安排在10月13日—10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报名回执单到各自的报名确认点领取。
2、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必须本人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亲笔签名(因工作忙请人代领准考证的考生,代领者不得代替签名,须转告考生由本人签名)。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还应索取并认真阅读省高招办统一下发的《致成人高考考生的一封信》和《2009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人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不要跑错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部队和执法部门的考生不得穿着制服进入考场。
4、加强甲流防控,考生进入考点时须自觉经过体温测量。体温偏高的考生请放弃考试,或服从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5、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
6、按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规定,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即专升本各科须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出场,高起专、高起本各科须开考1.5小时后方可交卷出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违纪处理。
7、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和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籍、资料、纸条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在身体任何载体上留有文字、字迹等并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成人高考试卷分为网上阅卷和机读分卷考试(其中:专升本医学综合学科为全卷机读卡)两种形式,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擦和0.5mm黑色签字笔规范作答。
9、报考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数学科考试时可以携带简易计算器(不带编程和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但不得互相借用。其余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10、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点学校不对考生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负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