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招生录取组织
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攀枝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的统一录取由市招办根据录取批次和顺序,组织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县(区)招办集中统一进行;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由各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监管下自行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由市招办按照四川省当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
招生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民办高中。
第一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招生录取方式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含定向切块计划招生,定向切块招生比例为60%。定向切块计划覆盖到全市所有公办高中。
市三中、市七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其它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招生区域内实施定向切块招生。按照不低于各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对应分数线下5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定向切块指标收回纳入统一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再自行组织实施,并接受市教育体育局监管。
成绩合成管理
(1)加分项审查工作。由报名点(学校或招办)负责对学生加分项的审查工作。
(2)成绩合成与发布。考试评分结束后,由市招办负责对市教科所、市青少年体育科、市电教计装中心上报的成绩进行合成和汇总,及时发布学生的成绩。市电教技装中心要做好微信和网站的成绩查询工作。
(3)考后分数核查工作。市招办按照查分不查卷的原则,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数核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所在县(区)招办申请登记,报市招办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