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参加今年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录取的残疾考生,应于5月23日(星期三)至25日(星期五),和家长(监护人)一起到就读的初中学校填报《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并进行书面志愿现场确认。
市教育考试院友情提醒考生和家长:在填报《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之前,请认真查看《2018年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计划》和《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
视力残疾考生可在志愿表中“提前招生录取志愿”栏填报上海市盲童学校,听力残疾考生可在“提前招生录取志愿”栏填报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这两类考生不填报“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智力残疾考生、自闭症、脑瘫等残疾考生可在“提前招生录取志愿”栏填报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同时可在“统一招生录取志愿”栏填报考生报考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或中职特教班。考生不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