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秋季,天津市初中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2008年第一届毕业生将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天津市中考改革从今年正式开始实施。昨日天津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查说明》,全新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将对今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的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这标志着天津市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考试制度改革实质性的开始。 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合格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学业考试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00分;其它学科的考查成绩均达到合格(含补考)。另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报考市重点高中的学生,在市级考查的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和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应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其他科目达到合格;区县级考查科目的成绩应全部达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