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有力,成效显着,2004年全面实现了“安全生产落实年”目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全面下降。发生各类事故2012起,死亡254人,伤1447人,直接经济损失599.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2%、13.3%、5.4%和22.5%。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取得实效。三是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遏制了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四是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新的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日渐浓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市政府、市安委会共组织召开了9次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统筹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一票否决”的考核范围。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平度市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暂行规定》等二十多个文件,对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层层召开会议,印发文件,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狠抓了三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是抓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年初,全市自上而下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了基层。年底,又从基层开始,对全年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层层进行了认真考核。二是抓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同时,其他副职实行“一岗双责”,分管工作与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了领导责任。三是抓了安全生产部门责任制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平度市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审批、审核、发证、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步骤与措施,提出“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的工作任务。在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矿山安全、危化品整治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四)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围绕抓法律法规落实、抓制度建设、抓安全投入、抓隐患查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日常与突击、专项与综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特别在政治敏感期和重大节日期间,早部署、早安排,加大了检查力度,确保了各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保持了社会的稳定。据统计,去年组织开展了7次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加大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年初,市安委会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认真排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全市18处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青岛市公布的9项重大事故隐患和我市自行确定整改的18处重大事故隐患,只有1处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申报了延期整改手续。(六)完善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的意见》,对监管机构和网络体系建设、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宣传教育培训、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投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双基”工作标准,突出抓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创新了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对省和青岛市驻平企业,多次以市政府名义致函,要求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隐患整改任务较重的镇(处),也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市安监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推广应用了案例分析法,也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二是完善了安全生产基础情况数据库和企业安全档案,对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三是编制完成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四是加大了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力度,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和现状评价,从源头上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在企业中推广实施了安全生产六项制度,筛选11处企业作为“双基”工作联系点,树立了两处“双基”示范样板企业,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企业中进行了推广。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大力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狠抓了日常宣传教育。除召开会议大造安全生产舆论外,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教育,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二是广造社会舆论。新闻宣传部门通过会议新闻、公益广告、典型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狠抓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举办了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800余人次。目前全市已有410名安全管理人员获得了资格证书,1600多名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了操作证。四是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法》执法督查、“青钢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征文、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进校园、安全进社区、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等活动,强化了全社会安全意识,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八)加快了安监机构建设步伐。市政府按照“市、镇求加强,村庄、企业求突破”的安监机构建设任务,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成员由年初的25个单位充实到目前的36个。安监局实现了独立,人员得到逐步充实。在市级安监机构不断完善的同时,镇级安监机构逐步理顺,一些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的镇(处)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人员,企业安监机构建设也开始引起重视。50家骨干企业全部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3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一半以上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认清形势,居安思危,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镇(处)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没有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责,导致“一岗双责”责任制不落实。二是安监机构和队伍还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特别是镇(处)和村庄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条件有限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离实际工作需要有着很大差距。三是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个别单位没有及时完成市安委会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任务。一些企业的生产建设项目,未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四是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条件差,无法保证安全生产。还有的企业,安全培训的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低,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五是一些领域里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安全生产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十分重大的政治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各镇(处)、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任务,履行好职责。要坚决克服畏难发愁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氛围。三、明确任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开创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设“平安平度”为总体目标,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总抓手,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线,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努力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上述指导思想,要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体系。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是否实现,根本在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青岛市政府继续向各市区下达了事故控制指标。按照青岛市下达的指标,今年我市事故死亡人数要比去年下降3.5%,不能超过240人,任务十分艰巨。各镇(处)、各部门要对照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将下达的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各镇(处)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到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企业的村庄;市直部门要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职工身上。对责任目标签订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办将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一要切实加强客运源头安全管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禁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严禁汽车客运站超载发车;二要严把车辆技术关。加强对参运车辆的检查和检验,保证每一辆营运车辆在营运中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三要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以公安交警部门为主,交通部门配合,切实加强对路面的巡查监控,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严重违章行为;四要加强对道路特别是对徒坡、急弯等险要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五要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由安监局牵头,国土局、黄金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一要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安全评估。着重从基础工作、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安全评估,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分档排队,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二要切实开展整治。要严格依据整治的标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凡是证照不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矿产资源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应依法予以取缔。对于已取缔、关闭的矿山企业,要进行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凡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未履行安全评价,或虽履行了相关评价手续,但未按要求落实措施的,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三要加强整治验收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经发局、外经贸局、财办、文化局等部门配合,不但要加强宾馆酒店、大型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车站等的监督检查,还要强化对党政机关、广播电视、通信枢纽等要害部门和老式住宅,特别是群众参加的大型欢庆、游乐活动地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不安全隐患。对各类违法违章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对新、改、扩建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坚决不准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开业,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整治由建设局牵头,安监局、质监局配合。要严格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认可审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抓好各类拆迁工程的安全工作。对不执行国家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要限期整改并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确保建筑和拆迁工地的安全。特种设备的安全整治工作由质监局负责,安监和有关企业主管部门配合。特别要加大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的安全检查。危化品的集中整治由安监局牵头,财办、交通局、建设局配合。集中一段时间,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加油站逐一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停业;对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法办。学校的安全整治由教体局牵头,重点对校园、教室、宿舍、食堂、礼堂、实验室、实践活动基地等场所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防止学生拥挤踩踏、食物、煤气中毒及校舍坍塌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要加大对学校危房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集中治理。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食品药品、气象等行业的安全整治工作,经发局、外经贸局、药监局、气象局等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对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留有死角的,要进行通报。(三)强化“双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抓好“双基”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的意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要针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双基”工作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逐项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四)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近两年,市安委会每年都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公布当年全市重点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和限期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取得了显着实效。对今年全市重点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和限期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安监局已经进行了初步排查,近期将以安委会文件予以公布。对这些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和监控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和监控责任与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监控和整改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员、资金、时间和措施,严格监控,狠抓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和应急方案,分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安监部门要分月、分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情况进行调度、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经费,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凡整改和监控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强化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舆论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次会议以后,各镇(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本镇(处)、本行业的检查方案,在全市组织一次全面的、地毯式的大排查。要逐村、逐户、逐企业进行检查,做到不漏一个、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安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促落实,对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同时,各专业部门的安全检查要坚持检查与管理相结合,做到“实、细、长久”。 (六)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对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省、青岛市有明确要求,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到年底,各镇(处)要做到机构健全,配备人员;各村(居)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机构、人员齐备,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管网络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层层有机构管,有人员抓。(七)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倡导安全文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尽快把安全生产由行政措施为主,转移到依法规范上来。要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落实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绝对不允许上岗。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实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自觉参与的安全生产氛围。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市安监局要提前研究制定出活动方案,并周密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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