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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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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03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全市的位次还不尽人意。今天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既是总结大会,又是工作安排部署大会。刚才宗蕙副县长总结了2003年的工作,部署了2004年的工作任务,建国书记还要作重要指示,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五点意见。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按照“五个坚持”、“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五个坚持”特别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五个统筹”中,特别强调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总体讲,就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对计生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近几年我县不仅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而且人口一直保持低生育增长水平,所以人均GDP才有所增长。我县制定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就特别强调人均指标观念。要干好头五年,准备后五年谋划再十年,确保分段地实现目标,我们一定要有“人均”这个概念。所以,要强调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计划生育工作千万不能放松。南溪经济要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人口增长率要低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才有希望。在人口形势比较好的情况下,千万要防止出现自满松劲情绪。由于我们人口基数较大,虽然是低增长率,但增长量也较大。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观念,既要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又要努力提高人口质量,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县政府各部门都有责任,要共同关心,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明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性质,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的责任。目前,偿有部分乡镇仍将计生部门干部工资定为自收自支,以“超生”养“计生”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严重束缚了干部工作积极性,极不利于工作开展,各乡镇要引起重视,立即整改,必须确保计生干部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到位。二是明确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协助政府管理计划生育、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宣传教育、通报有关信息、兑现奖励与优待、结合实际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等义务,并建立对其履行义务的监督机制。三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四是制定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方面的职责,加强社区所辖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十五”期间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稳定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始终坚持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对人口实施综合治理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综合改革意见,确立今后几年内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是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2003年改革的重点是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政策到位,2004年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基层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分步实施,狠抓落实,突出阶段性改革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把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统一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政府承诺,维护好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服务体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为支撑,计生、卫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实现人群、技术、政策、资源的优化组合,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使优质服务工作成为维护人口安全,增进人民健康的一道防线。要切实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奖惩逗硬。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特别是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三村建设”相结合上要狠下功夫,力争使计划生育在综合改革中有新的突破。  三、落实政策,积极引导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改变仅靠社会制约、事后处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要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实行计划生育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帮扶和优待。要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激励和调动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生育观念。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家庭,要在资金、技术、培训、就医、入学、产品销售、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有效引导农村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这也是各级各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去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各乡镇兑现得很及时,群众反响很好,今年我们也要想方设法逐步全面兑现,让群众更加满意。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严格遵守现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治本之策,长远大计。要严格按照国务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执行好“决定与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财政,计划生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不按标准征收,随意减免社会抚养费、挫支、截留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纪委、监察、审计、计生、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平时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省、市下拨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各级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必须按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育龄夫妇收费。要认真落实农村免费技术服务经费,补助的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必须建立专户、专款专用,用于计划生育子女的奖励兑现和补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费用,绝不能把经费挪作他用。  五、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颁布实施,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全县计划生育系统要切实转变作风,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精力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首先,各级干部和计生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做到程序合法、行为合法。要抓好执法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观念,用法律法规规范计生行政行为。二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人口学校,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传达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村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加快我县农村、社区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三是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力度。要完善执法程序、过错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等行政执法制度,实现依法行政的规范化、程序化。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规定和省、市、县关于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是大力加强计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建立有效激励、严格管理、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稳定队伍、调整结构、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以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为目标,注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注重知识更新和专业技术培训,注重对一切好的经验、好的方法的学习和研究,着力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问题,要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戒拖、戒浮、戒懒、戒空、戒软,把计生部门建设成为服务型正气机关。  乡(镇)工作多、任务重,各乡镇领导要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与会同志要严格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回去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根据本乡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出今年的工作计划,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计生工作提供好必要的人力、财力保障条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狠抓落实,工作认真要集中精力,多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掌握好工作信息,及时查漏补缺,把基础打牢,把工作抓实。春节过后,要及时开展人口出生清理,把家底摸清,做好迎接市平时评估检查的准备,节日要过好,但工作也要抓好,绝不能麻痹大意。如果在考核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县上等级升位的乡镇,今年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或纪律责任。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乡镇,要予以奖励。同志们,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把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共同开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局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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