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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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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年终考核是指企业于每年年末,对员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事进行考核,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年终考核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阅。

  篇一: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篇二: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o至}s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二oXX年,董事会、院委会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即将圆满完成二oXX年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各处(科)室、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剑(院 长)

  副组长:王福有(副院长)

  许文吉(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李忠江(院长助理)

  成 员:侯宝生(教务处副处长)

  李智乾(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张福香(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海霞(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董星春(总务处处长)

  唐惠梅(财务处处长)

  薛 玉(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一)处(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围:

  (1)行政处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财务处

  (2)教学系(部):机电(电气)工程系、国际贸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音体组

  (3)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二oXX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二oXX年度工作总结》。

  (2)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先进处室、特殊贡献处室、先进系(部)、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

  (4)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二oXX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个、特殊贡献处室12个,先进教学系(部)2个、先进科室1个。

  4.评优依据:《先进处(科)室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34号)、《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80号)以及评议意见。

  (二)关于中层干部的考核。

  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

  2.考核程序:

  (1)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处室、系(部)正副职分别召开中层管理干部述职评议会,由各处室、系(部)正副职逐一

  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建议名单。

  (4)述职结束后,将中层干部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5)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意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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