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从2011年下学期开始实施新课程。经过一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相当多的困惑。现在就我校实施新课程的有关情况作一些介绍、说明。
一、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制度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在2011-2011学年根据教育部新课程实验方案对学校课程体系进行了规划,在学校《工作计划》中就制定了《学校课程改革方案》、《学校课程计划》、《校本教材开发管理制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为后来新课程的实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学校行政一班人对新课程的实施高度重视。学校在2011年寒假期间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到呼市参加了新课程改革的通识培训和各科的专业培训,之后相继又派出各科教师参加了全市的专业课研讨和课例分析。假期组织高一全体教师参加了网上远程培训。为新课程的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在2011年第一学期,组织了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赴山西等课改实验区进行实地考察。2011年第一学期,学校就着手制定新课程实施方案,为学校实施新课程进行了全面的规划。
2、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我校新课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行,学校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课程实施领导小组
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新课程实施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施过程加强指导与监控。
(2)、课程实施工作小组
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导处、教研组、政教处、办公室、团委、总务处等处室与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教师的培训、课程的编制、教学过程的管理、学校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审定学校课程设置.
(3)、学分认定委员会
新课程实施用学分计量学生的学习量、学业过程,并对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发展水平作出评价。进行学分认定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学生学分认定的最终机构。学分认定委员会制定学分认定标准,统一学分认定程序,认真监督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学分认定委员会为每个学生组建学分档案。
学分认定基本程序:(1)监督检查学分产生的全过程中。包括学生出勤、检测、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等。(2)公示学分。接受公众的监督举报并负责调查处理。(3)认定学分并注册。(4)建立学生学分档案。
学分认定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领导人员、教导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和各科备课组长组成。
(4)选课指导中心
学生自主选课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指导与帮助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特成立选课指导中心。
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学生选课的各种具体政策。指导中心提供学校详细的课程安排,并对学生的选课提供建议和咨询:通过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发展趋向,为学生科学选课提供客观依据;学科组负责本学科选课指导、咨询。人员由教导处、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组成。
(5)学科课程实施研究组
组长:各学科教研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师
学科课程实施研究组职责:负责组织课程实施的具体研究和操作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各科教师进行课程的实践活动:总结经验教训,收集课程个案,做好课程实施成果的收集、分析和整理:与第一线参加课程实践的教师保持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二、加强教师培训,为新课程的实施提供了师资保障
新课程的实施关键在教师,教师对新课程的正确认识和教师的教学观念关系到新课程教学的成败。为此,学校把针对新课程的教师培训作为实施新课程实施的首要工作来抓。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分段实施”的方法,学校针对新课程的教师培训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外出学习考察,学校派出学科专业指导小组成员外出学习;二是组织教师参加由区市组织的集中培训。担任新课程教学的高一和高二的全体老师和部分高三教师都参加了区市举办的各种新课程培训;三是校本培训。每学期开学初,教导处都要结合教学实践对全校老师进行一次新课程的通识培训,各教研组组织学科老师学习学科课程标准、开展新课程教学研究和新课程课堂教学实践培训,进行课例分析、和课例示范。
三、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开发校本课程
备课组每周开展一次活动,研究一周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教学中的注意事项。学校的教研课进入学校周工作计划,这样保证了教研课的落实。通过深入课堂听课、学生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教学常规检查等形式,及时解决新课程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校教导处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会,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校本课程的开发,我校始终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和健康成长,重点开发国旗下讲话、班团活动等德育校本课程;开发信息、数理化生竞赛、开发体育艺术节、心理健康教育。
四、我校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1、学校所开设的课程
2011年实施新课程以来,学校根据《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制定了《新课程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开设课程。学校目前开设的课程有: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16个科目,其中音乐、美术、心理健康在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都开设,信息课只在高一年级开设,通用技术课在高二年级开设。
2、 具体开设方案及完成计划
各科目课程分为必修、选修1(又分为必选即高考必考的模块和任选即高考不考但是由学生发展意向和兴趣自由选择的模块)、选修2为校本课程,以学校现有的师资和设备条件,选修1中的任选部分和选修2只能开出很少一部分,并且准备在本学期开设。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必修部分用五个学段即高二的第一学段前完成必修五本书。语文选修1的必选部分的五个模块在第八或第九学段完成,然后进入总复习阶段;英语选修1的六个必选模块争取在第九学段前完成,然后进入总复习阶段;数学选修1的五个必选模块在第八学段前完成。然后进入总复习阶段;物理、化学的必修部分二本书高一年级全部结束,本学期开始选修1的必选部分,高二结束时全部结束进入总复习阶段;生物用五个或六个学段完成必修部分三本书,然后开始必选部分,高二结束时全部结束进入总复习阶段;政治用七个或八个学段完成必修四本书,历史、地理用六个学段即高二的第一学期完成,高二的第二学期开始必选部分,高二结束时全部结束进入总复习阶段;
3、课时开设,我校一周上6天,每天除了活动课有7节课,每周42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为五课时;物理、化学为4课时;生物4课时;政治、历史、地理2课时,其余9课时安排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高考必考科目课时严重不足,完不成教学进度,文理分科后需调整课时。
4、对部分课程开设情况的说明
(1)、通用技术课程实施情况
我校通用技术课程准备在高二年级开设,每周一课时,每学期学习一个必修模块,高二完成两个必修模块。由于设备和师资的关系,我校无法开设通用技术的选修模块。我校没有教师担任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学校没有通用技术实验设施。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
(1)社会实践活动课程
我校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包括校内实践我校外实践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军训:这是一个必修项目,主要进行军事知识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和纪律的养成教育。
校内公益劳动:主要是开展校园卫生、校园环境整治活动和学校重大活动的青年志愿者服务。
校外公益活动:主要是指学校团委组织开展的学雷锋系列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社会调查活动:主要是学生对自己的家乡和社区的风土人情、经济建设、人文景观、社会发展、国家政策的实施等进行调研,结合研究性学习进行。
(2)社区服务课程
社区服务课程是指参加家庭所在社区或乡村的各种公益活动,其内容包括:社区或乡村文化活动、社区或乡村环境建设、见习社区或乡村干部活动。其中社区或乡村文化活动是指参加社区或乡村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法制宣传、人口与保健宣传、环保与卫生宣传、科普活动、电脑培训、助学帮困、拥军优属、文娱活动等。社区或乡村环境建设是指参加社区或乡村内力所能及的物质文明建设活动,如环保卫生、科普宣传、校外辅导、文体活动、交通秩序维护及其他志愿活动等。
社区服务课程由学校团委统一规划,班主任具体布置,学生利用高一和高二上学期的寒暑假实施。
(3)研究性学习课程
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从2011年就开始开设,学生在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各完成一个不同类型的课题。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由教导处负责,学校成立了研究性学习备课组,采用专职教师具体负责,任课教师具体指导课题的管理方式。对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评价我们采用开题评价、过程评价和结题评价的三阶段评价方式,严格研究性学习课程学分管理。
五、学分管理及学分认定情况
1、学分认定的程序
(1)、学生在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方可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教学班任课老师要综合学生出勤、过程表现、考试考查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的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同时提交给学分认定小组审核。
(3)、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老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的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交书面认定意见。
(4)、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学生学分认定的最终机构。学分认定委员会在对学分确认后,由负责人签署学分认定的意见。
(5)、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以书面形式通告本人,并告知其原因。
(6)、学分认定中可能产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
未获得学分认定的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分仲裁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学分仲裁小组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召集教学班任课老师、学分认定小组有关人员复议,作出书面决议并通知申请人。学生若对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分仲裁小组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4、学分认定的方法和内容
学分认定不仅要关注学习的结果,也要关注学习的过程,
2、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
(1)学习课时(共10分)
各模块任课教师认真确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根据学时数认定其相应的得分,36学时以上(含36学时)为10分;32学时以上(含32学时)为8分;30学时以上(含30学时)为6分;28学时以下(含28学时)为4分;27学时以下必须参加补考或重修。
2、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性评价(共30分)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性评价主要从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完成作业的次数和质量、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以及阶段性知识与理解的测试等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①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②完成作业的次数和质量③课堂表现④课外表现等四个方面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⑤阶段性知识与理解的测试由各模块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学业水平测试(共60分)
每一学科每一模块完成教学任务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测试的组织、命题、阅卷、评析,原则上任课由教师负责。测试中一般采用百分制,全卷分值100分,测试时间按学科需要可分为90分钟或120分钟。测试后可将实际分数乘以60%即为学业水平测试这一块的得分。
凡学生学习课时、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性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三项得分相加满60分者,即可获得该模块相应的学分。
六、问题和困惑
我校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摸索和体会到了一些新旧教材的编排区别和教学思想变化的感受,但不可否认新课程的实施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我们还遇到了相当多的问题,存在不少的困惑。归结起来有如下几方面的困难和困惑。
(一)新课程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比较高,而各级教师培训部门对教师的培训中,针对教师教学有实效的培训不多,尤其是旗县在学期中的培训,组织比较困难打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受高考制度和社会对学校评价的影响,很多老师的观念难以适应新课程的教学,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思维观念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没有考刚,再加上现在的教辅资料在难度、深度和教学思想上并没有在实质上与新教材达到同步,老师们在教学的难度和深度很难把握。
(三)通用技术课程缺乏相应的专业教师和教学设施,很难结合实际开设。
(四)部分教学设施不能适应新课程的教学,跟不上新课程的要求。
(五)研究性学习等非高考课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难以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同。综合实践课程的实施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学校很难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实践活动有些流于形式。
(六)学生成长档案、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繁杂,容易形式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七)校本课程的开发缺乏专业引领,教师编制紧张、教学任务重、开发校本课程更加加重教师的负担。
(八)新课程科目多、教材多、教辅多,加上对高考课程教学时难度的增大,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学校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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