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乙方所提供的网络资源服务及相关客户服务的品质,使甲方能够有效监控乙方的服务,保证所获得的服务品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网络联通性保证
一、“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托管于乙方数据中心的网络设备同chinanet是否联通。“网络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可以与chinanet相联通;“网络不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chinanet不联通。
二、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44分钟。
三、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第一条第2点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租用费。
四、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计算每月中“网络不联通”时间,“网络不联通”包括乙方造成的甲方设备不联通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不联通的5天之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以下原因所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
五、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六、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者设备引起的;
七、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八、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九、有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十、甲方导致的其它原因。
第二条 电力的持续供应保证
一、“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或ups电源具有电力;“电力中断”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及ups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二、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电力的持续供应99.9%的可用性。
三、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第二条第2点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租费。
四、“电力中断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电力中断的5天之内甲方并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电力中断:
4.1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
4.2 甲方的应用或安装活动;
4.3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的操作;
4.4 由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第三条 初装保证
一、乙方的初装服务内容随甲方选择的服务项不同而不同,按照甲方的要求而具体包括:
1.1 整机租用服务
1.1.1 服务器硬件安装,调试
1.1.2 焦点标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
1.1.3 电力供应的安装
1.1.4 网络联接的安装
1.2 主机托管服务
1.2.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2.2 网络联接的安装
1.3 机柜整租服务
1.3.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3.2 网络联接的安装
二、初装工作时间保证
2.1 整机租用: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2 主机托管: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3 机柜整租: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初装工作,乙方将退还甲方该次初装工作收取的初装服务费。
第四条 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一、乙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甲方网络设备。如果甲方的网络社备在连续2次每次5分钟的ping过程中没有相应,乙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机状况。
二、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呼机,传真,email)联络甲方指定的授权人。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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