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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案件防控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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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彝良县步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特色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强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能源化工矿冶快速发展,征地拆迁任务前所未有。在矿业整顿整合、征地拆迁过程中,彝良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多措并举,卓有成效地开展群众工作,积淀了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一个理念”。彝良县委、县政府在推进矿业整顿整合、征地拆迁工作中不断强化群众工作理念,赋予新时期群众工作理念新的内涵,力求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观点,想问题、办事情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群众的要求。二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三是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观点,做到决策前考虑群众意愿,决策中征求群众意见,决策后听取群众反映。四是坚持发展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的观点,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五是坚持群众主体作用的观点,通过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把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调动、凝聚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两个制度”。一是落实群众参与制度。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把征求群众意见作为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必经程序,引导群众提出合理诉求,将补偿安置初步方案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梳理和论证,最后形成科学合理、群众满意、符合政策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如:《彝良县角奎镇西正街片区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就是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和听证会而形成的,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二是落实群众监督制度。在矿业整顿整合工作中,实行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稳步推进。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进行阳光操作,坚持做到“四公开一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消除群众疑虑,实现和谐拆迁。“四公开”即公开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公开被拆迁房屋及附着设施细况、公开补偿评估结果、公开安置操作过程;“一监督”就是对入户丈量登记和实施补偿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将户主姓名、补偿内容、数量、标准及合计补偿数额张榜公示,增强透明度,有效防止了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三)健全“三个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凡涉及征地拆迁工作,都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班子的一名副职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组、政策法规组、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组、产权争议调处组、维护稳定工作组、资金保障监督组、宣传组和督查组等“一室八组”,从组织机构、领导层面打破过去“征地拆迁都是政府行为”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格局,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坚持常务副指挥长驻地指挥、每天一次工作会议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征地拆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抽调纪检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营造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矿业整顿整合工作启动后,把民工工资的兑现作为重点来突击,启动工作10日内,共兑现民工工资27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合理奖补,充分让利于群众,若涉及地块类型认定有争议的,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就高补偿。对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群众给予一定奖励,如:主动配合工作组开展实物调查工作,并领取征地补偿款的,水田、菜地每亩奖800元,一、二、三类旱地分别奖600元、550元、500元;主动自行拆除房屋的拆迁户,按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50元。在安置过程中,不与民争利,尽量选择发展潜力大,商业价值高的地段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如:田坝安置点位于昭彝路沿线,地处交通要道,该安置点房价年年攀升,安置户利用安置门面经商,月收入可达6000元左右,安置点的升值潜力逐年凸显,使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及时兑现过渡安置费,对重新建房的,相关部门按规定2个月内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如:在柿凤二级路征地拆迁中,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配合乡镇开展工作的2名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三是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掌握、上报矛盾纠纷苗头,使矿业开发、征地拆迁中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性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召开研判分析会议,进一步排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涉及的群众利益情况等问题,采取“三包四定五个一”的方法,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及时进行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四)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调查掌握群众意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农户家中,与被征地拆迁户面对面交心谈心,对其家庭人口、经济来源、收入状况以及对征地拆迁的真实想法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群众意愿,获取第一手资料。如:县城东、西正街和游乐场3个片区涉及227户群众的旧城改造,通过逐一征求意见,有216户支持,11户反对,支持率为95.15%。工作组深入了解11户群众的想法,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消除了他们的疑虑和抵触情绪,最后支持率达100%,为旧城改造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宣传发动人民群众。通过召开会议、制发宣传册子、开展文艺演出、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了“人人关心彝良发展,家家支持彝良建设”的良好氛围。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村组农户,通过召开“四个会”,即村组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户主会,耐心解答群众疑问,疏通群众思想。将工程概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六项补偿标准”(土地、青苗、坟墓搬迁、零星树木、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专项设施补偿标准)等内容汇编成册,印发到征地拆迁户手中,安排专人入户宣传讲解,让群众对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制作征地拆迁“八荣八耻”、“好字歌”等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重要路口和田间地头张贴公布,使征地拆迁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深挖群众身边典型事例,与项目建设政策措施等内容相结合,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相声、小品、快板、歌舞等文艺节目,在柿凤二级路、彝岔二级路、双河水库及旧城改造等征地拆迁地巡回演出。同时,积极动员具有一定威信的党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及年老资深人生作表率,带头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如:在牛街镇南厂村凉风村民小组长周庆光的带动下,该村民小组7天内就完成了10多户房屋拆迁。三是制定群众工作方案。矿业整顿整合过程中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切实保护矿山业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使矿山整合开发进程有序推进。柿凤二级路征地拆迁中,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白水江片区地形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结合群众修建房屋造价比其他乡镇高的实际,在制定补偿安置初步方案时,根据相关规定,考虑给予被拆迁户房屋基础开挖方和回填方适当的补偿,赢得了被拆迁户的拥护和好评。四是讲究群众工作方法。各级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中,时刻注意群众工作的场合、对象、时机,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时而变,采取灵活多样的群众工作方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在矿业整顿整合过程中,妥善处理“四大关系”,即妥善处理原有企业与整合后的新企业的利益关系、矿山业主自主协商与政府限期整合的关系、矿山内部大股东与小股东和股民的利益分配关系、矿山业主利益与民工合法权益的关系,推动矿业整顿整合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认真吸取了过去补偿款发放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刻教训,推行“现场工作法”,即由工作人员深入农户现场疏通思想、现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现场兑现补偿款,消除了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

  (五)实现“五个转变”。一是在领导方法上实现由行政命令向教育引导的转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担当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惠民便民的服务员、社会矛盾的调解员,多与群众沟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更加注重用民主协商的方法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简单管理向综合服务的转变。在矿业整顿整合中,政府依法制定政策、明确要求、确定时限,站在公正立场,当好裁判员和见证人,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平等协商,和谐整合,消除矿山企业间相互猜疑、观望等待的抵触情绪。同时,政府聘请各类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审查企业编制的方案报告,严把质量关,政府依据专家组的意见做出行政批复,确保了方案报告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在工作措施上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应对的转变。在矿业整顿整合中,抓住工作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做到“三个围绕”,把握工作主动权,即围绕矿权整合,指导好协商谈判;围绕规范开发,严格审查各类方案、报告;围绕矿山地灾治理,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在工作重心上实现由群众上访向干部下基层的转变。广泛展开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一把手”采取主动走出去的办法,走访信访户所在村委会(社区)或村民小组,了解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在工作力量上实现由少数部门努力向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的精干人员组成各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改变过去由某一部门牵头负责、调度人员力不从心的做法,形成了力量集中、步调一致,职责明确、政令畅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初步成效

  (一)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大局稳定。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架起了党群干群沟通的桥梁,畅通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形成了解决矛盾问题的新机制。XX年以来,彝良县完成工业建设、城市建设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征地7000多亩、拆迁房屋600余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征地拆迁纠纷3484件,调解成功3475件,调解成功率99.74%,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整个征地拆迁过程无一人越级上访,无一户强征强拆,取得了“零越级上访、零强制拆迁”的可喜成绩。

  (二)实惠人民群众,回应民生需求。大胆探索“土地换保障”的机制,鼓励支持失地农民用征地补偿款参与驰宏公司、天力公司入股,以每年8%的股息分红;坚持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加大对失地群众的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扶持就地创业,90%以上的失地群众实现了就近就地就业;按照“全部失地全部保,部分失地部分保”的原则,将失地农民纳入低保;凡失地农民都纳入养老保险,年满60岁后即可按月领取保险金,解决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等长远生计问题,使群众能致富、快发展。

  (三)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在群众工作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了为民、亲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新形象。群众改变了对干部的看法,愿意找干部谈心交流,有困难和问题找党员干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四)激发群众热情,共创和谐局面。群众工作的开展,突出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发展意识,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形成了干群互动、共谋发展、共创和谐的良好局面。在矿业整顿整合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彻底扭转了过去矿区矿业开发秩序混乱、各种利益矛盾加剧、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突出、各项职能工作被动的局面,初步实现了“四个和谐”,即实现了政府与企业的和谐、企业与企业的和谐、企业业主与股东的和谐、整顿整合与整个社会的和谐。

  (五)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县域实力。坚持“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规模开采、综合利用”的思路,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以洛泽河矿业加工基地为龙头,以矿权整顿整合为抓手,以做大做强铅锌产业为突破口,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整顿矿业开发秩序,全面加快彝良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障重点工程实施,有效促进了彝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县域实力的迅猛提升。

  三、体会与启示

  (一)必须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解放思想中创新群众工作。彝良县的群众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没有思想观念的解放,没有工作理念的转变,就谈不上工作方式方法的变革,就跳不出僵化守旧的圈子。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工作,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站在落实群众路线的高度,从群众工作入手,创新机制方法,以新理念适应新形势,以新机制应对新变化,以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从而有效地凝聚人心、促进发展、构建和谐。

  (二)必须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在科学发展中实现群众利益。彝良县的群众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科学发展是社会和谐之基,率先发展是实现群众利益之本。满足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破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靠发展。没有发展,群众利益的实现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好”字当头,“快”字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大力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的高度统一,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必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改善民生中让群众得到实惠。彝良县的群众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在经济社会的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特殊阶段,必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改善民生作为着力点,在推进改革、谋划发展时,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付诸群众工作的实践,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关爱民生之困、消除民生之忧、办好民生之事,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必须坚持解决现实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在统一思想中理顺群众情绪。彝良县的群众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群众的现实问题解决不好是思想问题产生的根源,如果不重视思想问题的解决,往往又会增加解决现实问题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现实问题,又要重视解决思想问题,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从而理顺情绪,解开思想疙瘩。要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让干部与群众交朋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群众、武装群众、引导群众,形成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必须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自主管理中共建社会和谐。彝良县的群众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群众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点,认真研究新时期群众的思维动态和价值趋向,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激发和调动群众,宣传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推进各项工作。必须倡导共建共享理念,培养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发挥群众自主管理功能,让更多群众自觉参与到和谐社会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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