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劳动力跨国流动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我省出国劳务的公民越来越多,不仅促进了省域经济发展,扩大了对外信息交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的就业压力,提高了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由于劳务中介具有很大的利润空间,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也应运而生,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实施诈骗活动,谋取暴利,侵犯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扰乱了我省的社会经济秩序。
一、我省当前出国劳务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出国劳务工作基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和外派劳务援助机制,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外派劳务人员的维权力度,但全省劳务输出市场仍然鱼龙混杂,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一些合法外派劳务公司违规经营,有的合法中介机构超范围招劳务人员,导致一些出国劳务人员根本哪家中介是合法的;有的合法劳务中介公司不按合同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保证金收取不规范,有的甚至挪作它用;有的合法劳务中介公司为无经营权的劳务中介公司和个人出据虚假外派劳务项目说明,骗取证照。近年来,我省出现多起劳务诈骗案件,使我省出国劳务人员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XX年至今年,吉林中建工程公司派往罗马尼亚劳务人员被骗,致使我省百余人多次到我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上访。此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派出专案组进行处理,为我省赴罗马尼亚劳务人员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出现,罗马尼亚、俄罗斯、乌克兰、立陶宛、多巴哥、蒙古国、新加坡等劳务人员被骗案件。XX年吉林中建工程公司以商务签证将我省境内的劳务人员骗到阿联酋,此次事件已经引起我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的高度重视,将此事件通报到外交部及相关管理部门,及时的为出国劳务人员挽回了经济损失。XX年延吉市就发生多起非法中介公司办理出入境中介活动,有的被非法劳务中介公司派往出国后因劳资问题引发纠纷,甚至因无工可作被遣返回国,有的在被非法劳务公司收取费用后长期出不了国,也不被退还收取的中介费,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二) 非法劳务中介活动严重,有的甚至以出国劳务中介为名诈骗钱财。目前,不少劳务中介公司和个人利用人们急于外出赚钱心理和法律意识不强、对出国劳务知识不了解的弱点,非法从事出国劳务中介活动,有的收取大量保证金后长期找不到出国劳务项目,有的以旅游等名义将劳务人员送出国后劳务人员却无劳可务,有的甚至以办理出国劳务中介诈骗钱财。XX年长春市人姜南以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国际部为名到我省的舒兰、梅河口、四平等地以办理赴韩国、日本劳务为名骗取金额达800余万元人民币。此人现已归案,但大量资金被其挥霍,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XX年,吉林中建工程公司从全省各地招收赴韩国建筑研修生,并收取劳务人员1万至7万不等的抵押金,共计收取抵押金达1000多万元,至今没有派出一人,使劳务人员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涉嫌非法融资,该公司的招聘范围涉及到11个市县区,涉案主办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XX年---XX年长春市人肖雨欣以长春市宇光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大量招赴加拿大劳务人员,并收取保证金每人5万---9万不等,至今没有派出一人,并拒不归还劳务人员所交保证金,导致劳务人员到处上访,使劳务人员蒙受巨大的经济、精神损失。此人现已被长春市公安局立案调查,此次事件涉案金额约620万。
(三) 为达到出国目的,少数劳务人员采用冒名顶替、假结婚等手段骗取护照。由于一些国家(地区)对某些劳务项目有民族、年龄、身份等限制,一心想出国打工的劳务人员便采用冒用他人户口薄、身份证,在社会上办理假文凭、假邀请书等形式试图骗取护照蒙混出境。更有甚者还以假结婚的方式达到出国的目的,大多为我方女子通过中介人找到某国男子,若女方能通过婚嫁的方式达到出国的目的,就付给该国男子一定的酬金,可以说,为达到出国的目的,不择手段。
(四) 境外不法分子非法从事中介活动骗取钱财。在盲目的出国热潮中,境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我省少数群众急于出国的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这些境外不法分子到中国以办理劳务输出、私人探亲手续为名,骗取中国公民的钱财后迅速潜逃回国,不仅给我省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也给公安机关侦察破案带来很大难度。XX年韩国人朴某到我省蛟河市,与蛟河市统战部合作招聘赴韩劳务人员,并大量收取出国保证金,收取保证金后,携款潜逃回韩国,杳无音讯。蛟河市委、市政府本着为百姓负责的态度,从市财政拿出1千多万元人民币,赔偿给了老百姓。
(五) 对越来越多的非法出国劳务中介活动查处打击不力,目前,国家明确规定商务部对经批准的合法劳务公司进行管理,而没有明确非法出国劳务活动的主管部门,更没有管理依据和手段,导致查处打击不力,致使从事非法出国劳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问题越来越严重,公安机关在受理、立案侦办此类案件时难度也非常大。此类犯罪往往是纠纷和犯罪纠缠在一起,欺诈行为和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立案标准难以把握,受理案件初期对罪与非罪很难做出准确判断,抓人难、取证难、追赃难,而且此类案件发案滞后,隐案、积案较多。特别是非法途径办理劳务输出的,当事人往往在发现上当受骗、追尝未果的情况下才报案,由于时间跨度大,后果已经产生,损失已无法挽回。
二、 加强出国劳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做好出国劳务管理工作对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近年来我省劳务输出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但我们认为这是发展劳务输出这一新兴产业的必然。有关部门只有规定劳务输出的办理程序,保证我省出国劳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拓宽合法劳务输出渠道。在政府直接指导下,有关部门应广开境外就业市场,开辟正常的境外就业渠道,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境外就业需求,鼓励更多的群众走出国门,同时,出国劳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也可以有效地遏制非法出国劳务中介活动,净化出国劳务中介市场。
(二)多策并举,大力整顿规范出国劳务市场,结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严格整顿合法资质公司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中介的非法活动,净化出国劳务市场。
(三)成立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在我省成立一个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通过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加强出国劳务中介的监督,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应承担以下职能;一是信息职能,包括政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和出国劳务中介机构信息的传播;二是宣传职能,主要是向社会宣传哪些中介机构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这实际上也是保护合法中介机构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中介秩序;三是监督职能,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自身对非法出国劳务中介活动的反应比政府一些部门敏感,可以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举报并协助查处非法中介活动;四是服务职能,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广大出国劳务、自费留学、经商人员提供有偿服务和各类咨询服务,使出国人员不仅明白如何到合法中介机构办理各种手续,而且能及时了解相关的劳务输出信息,最终更有效地保护出国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可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或民间自发组织成立出国基地交流协会,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出国劳务中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我省正常的出国劳务管理秩序。同时,出国劳务基地交流协会成立后,政府应加强监管工作,确定由政府主管,并制定相应的制约机制。对办理劳务输出业务的公司向劳务人员收取的抵押金(保证金)和手续费,实行资金托管制度,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委托银行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控制此项资金的使用,掌握资金的流向。一旦发生劳资的纠纷,可以使用此笔款项作为赔偿或其它必需的支出使用,防止劳务中介公司在其中设黑帐、假帐,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减少他们的损失。
(四)加大对出国劳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商务、外事、工商、公安等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出国劳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出国劳务政策,增强法律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宣传介绍国外劳务市场情况,引导劳务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国劳务项目,避免盲目出国或上当受骗;同时要督促外派劳务公司重视对劳务人员的选派和培训,避免出国后引发劳务纠纷。
以上是我在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也是对我省境外就业中介、出国劳务中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仅供参考,如有不周之处请谅解。
劳务输出调研报告劳务调研报告(2) 引题:近年来,东宁县劳务输出已成为沿边口岸最具有潜力、最富有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劳务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研究劳务输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阻碍因素,按照市农委领导指示要求,东宁县、镇、村三级劳转机构工作人员,采取走村入户走访的形式,以填写市农委下发的《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问卷》为主要手段,调查范围涵盖6个镇30个村,主要从学历结构、就业意向、影响外出就业的原因等14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有关材料,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此报告。紧紧围绕如何加快东宁县富余劳动力转移这一课题,在总结近年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东宁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境内气候温和湿润,素有“塞北小江南”之称,区域土地面积为737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3.3万亩,地理概貌为“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县现辖6个镇102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0.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6.2万人,农业可用劳动力2.7万人,农村的基本情况是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按国家在农村现行计生政策,预计今后1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长。截至目前已经转移1.3万人,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2.2万人。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21.1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52元,其中劳务收入1007元。
二、劳务输出现状
我县劳务输出工作正在实现着由无序流动就业向有序转移就业、由体力型劳务转移向体力和技能并重转移、由政府组织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转变。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主要有:一是通过政府部门组织转移;二是通过中介组织介绍转移;三是通过亲朋好友、家族介绍转移;四是通过用人企业招聘;五是农民自己外出自主择业。
1、转移领域由埠内向境外延伸。我县充分发挥口岸优势,扩大对外投资与合作,扩张农村富余劳力就业空间。目前在俄远东地区乌苏里斯克市、十月区等地有劳务点300多个,承包耕地4.5万亩,长期雇工4000余人。为扩大有组织输出规模,县政府在俄罗斯租赁土地1300公顷,兴建农业技术合作基地,还在俄远东地区创办13家中小型农场,年输出县内外农民XX多人,劳务收入XX万元。县劳转办也分别与俄罗斯海参崴帝王酒店、华森木业鞋业公司、俄罗斯乌苏里斯克鞋业在俄罗斯建立了八个对俄劳务输出基地。
2、依托特色产业发展劳务经济。发展袋栽木耳4.42亿袋,耳农1.3万户,年产量达1.65万吨干品,成为全国黑木耳生产销售第一县。全国最大的黑木耳集散中心-绥阳黑木耳批发大市场,带动6000多名农民专门从事黑木耳销售、运输及其它关联产业。县级黑木耳标准化示范区-大城子村今年有230户种植地栽木耳,发展1000万袋,纯收入1800万元。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在全县2.2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有1.87万人,占总数的85%,他们对现代生产技术和各种新生事物具有较高的接受能力。为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5年来,我县先后建立了农广校、东宁驾校和农机校等11个市县级培训基地,可培训专业有电脑应用、汽车驾驶、俄语翻译、食用菌生产技术、汽车维修等专业。各培训基地均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还拥有一批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年培训能力可单培训。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形成了走出去订劳务合同-有针对性地培训-定向有序输出的输出模式;二是特色培训。根据东宁县地域、民俗、文化特色开展技能培训和国际劳务输出培训等;三是储备培训。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在部分培训基地中开展以就业为目的的劳务培训,对即将成为富余劳动力的人群进行超前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
近五年,我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虽有长足的进步,但与海林、林口等劳务输出先进县还有一定的差距,劳务输出总体也呈现出“四多四少”现象,即自发性务工多,长年性、稳定性务工人少;从事低收入体力型工程多,从事技术性高收入工程少;县内、国外转移多,县外、国内转移的少。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劳务输出转移工作高度重视,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干部还没有完全把发展劳务经济提高到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是一项投资小、见效快的富民工程认识不够,总认为劳务输出对本地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大,只是补充家庭收入的零打碎敲。部分职能部门的干部,也没有真正将发展劳务经济当作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来对待,缺乏认真、深入、高效的工作作风。还有一部分农民有着浓厚的守土为本和“小富即安”的思想,仍然抱着“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的心态,不愿出门务工,严重影响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
2、农民外出打工缺乏自信心和规律性。目前农民外出就业仍然是以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在转移方式上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无序性和盲目性。据调查,虽然有一定数量的富余劳动力乐于外出打工,对外出打工持肯定态度,但由于自身素质低,文化程度低,除了种植和养殖技能又没有其它专业技能,适应能力较差,在工种选择和酬劳方面不好定位,导致找不到自己理想的工作,只能打消了外出打工的想法。大部分农民愿意参加政府组织的阳光工程技能培训,但是又希望政府全部承担培训费用,对于自己承担大部分培训费用不是很理解,又因为在短期之内看不到经济效益,舍不得自己拿出钱来进行技能培训,只能在非脑力行业找寻就业机会,一方面造成劳动力富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企业雇工难的现象。一些农民与外界接触少,缺乏沟通,信息不灵,找不到挣钱门路,只能在亲戚的带领下和政府的有序组织下外出打工。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短期外出为主,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些短期外出的劳动力绝大多数保留着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每年除外出务工外,农忙季节都要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性转移,季节性还体现在劳动力转移存在一定间隔性和随意性,今年外出而明年可能不外出。
3、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缺乏工作经费。县、镇虽然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办事机构,却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机构运转困难,束缚着工作开展。二是缺乏培训经费。XX-近百万元的阳光工程培训资金分摊给全县的富余劳动力,人均仅有450元,特别是对一些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技能培训,如汽车驾驶、机械修理、建筑工、电焊工等培训,人均450元便显不足。单一、少量的资金投入,造成多数培训基地的专业设置、师资条件、办学设施等条件与劳动力转移培训不相适应,又无法开设日益发展的中俄企业
制造业、加工业等所急需的新技术、新专业的技能培训,严重制约着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培训不到位,导致大部分农民主要从事短期的劳动强度大且工资较低行业。
4、管理服务工作比较薄弱。面对不断扩大的劳务输出,一是劳务市场建设滞缓。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是自发的,而由政府职业部门和中介组织安排外出的很少。农民怕上当受骗,担心一些中介组织是黑市不仅收了介绍费,工作又不太理想。官方办的职介机构,也担心企业等用人单位不能及时兑现工资,还有人身安全问题,顾虑很多。二是服务跟不上。由于用工信息不畅、未能做到进村入户等原因,致使部分富余农村劳动力难以找到用工单位,只好眼睁睁地呆在家里而有力无处使。三是监管跟不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和监察队伍不健全,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
5、务工环境还存在诸多问题。国家虽然取消了许多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规定,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劳动力转移的制约有所减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农民进城务工,已经获得了较长期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但却享受不到与城市职工和当地居民平等的待遇,如医疗、工伤保险、子女上学等其它一些公共服务。一些用工企业和单位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达1万人。培训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订签约率低,经常出现劳动岗位不稳定、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推卸责任等问题。城市大量需求技术型工人,以及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农民工工资低、相应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也导致回流人员日益增多。据统计,我县今年回流人员近XX人。
四、对策、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任务,是在扩大农民就业的同时,提高农民就业的层次。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富余劳动力沉积在农村,农民增收还面临严峻的考验,面对建设沿边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如何有效地解决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把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培养新型农民,推动富余劳动力转移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关系到我县建设沿边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建议各镇村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农村劳务输出开发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县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针、政策、工作目标及优惠政策,特别是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用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拓宽思路,消除顾虑,使外出务工,增收致富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2、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重点是培训,关键在转移,经费是保障。增加财政对劳转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积极推行劳转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作为相关部门经济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强考核、定期检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抓好试点,树立榜样,以点带面,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为使县、镇二级劳转办事机构有一定的办公经费,村级劳务联络员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助,建议上级劳转办下拨项目管理资金,或允许我们在下拨的培训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
3、加强对农村劳务输出人员的引导性培训。紧紧围绕“发展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条主线,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他们具备城镇工作与生活所需要的各种基本能力,减少损害他们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率,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善于用典型引路,一方面用他们创业成功经验教育和影响其他农民走出去创业,一方面用典型疏通劳动力转移的渠道。通过典型引路,教育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故土难离的传统观念和保守思想,树立多渠道增收、多业发展、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新观念。
4、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将培训导向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定向培训、定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就业率,争取在一定地区或一定行业形成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劳务品牌。加强与用工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劳务供需联系,根据用工订单需求,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对不同行业、工种、岗位的要求,做好订单培训,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订单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规定,激励劳务输出人员多参加培训,多学技术,对取得相应合格证或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和奖励,并优先考虑安排就业;扩大减免特困家庭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费用范围,并适当给予参加培训的路费和培训中的生活补贴。同时抓好培训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对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及个人对培训的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
5、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战略。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各类经济园区,实施“工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使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工厂,由农民变“工人”,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特别要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龙头企业扶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二是要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借助于私营经济的积聚效应,进一步提高私营经济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从第一产业进入商贸、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三是要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我县经济基础好、地处交通枢纽和商贸集散地镇的小城镇建设,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小城镇的繁荣,增加农民的就业门路。四是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千家万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吸收农村劳动力。同时,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拓展农副产品销售,转移剩余劳动力。
6、建立完善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信息,引导农民有目的、有效益地输出劳务,避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各级劳转办事机构要定期调查了解可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状况,准确掌握可输出资源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求职意向等信息,建立本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信息库。及时了解和通报劳动力需求和务工情况,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畅通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各镇和有关部门要为劳务输出转移搭桥铺路,加强对外出劳务人员的引导、服务和管理,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性,为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搞好各项优质服务。
7、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议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允许外出务工农户可继续保留承包土地经营权,也可采取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和托管等形式进行流转。外出务工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让外出人员安心在外。认真落实《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好失地农民和在城市打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给进城务工农民以市民待遇,建立健全农民工在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不仅是经济上尽量缩小收入差距,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也要基本一样,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劳务调研报告(3) 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5月7日)
4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课题调研工作,对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地区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的地方法规及文件资料,实地考察了劳务交易场所和施工现场,召开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参加的三个专题座谈会,40多家企业参加了讨论。
天津市是典型的劳务输入地区。全市25万人的农民工,基本属外来队伍,成建制进入本市的企业122家,具备劳务资质,本地劳务企业190家,全市总计312家,占全市劳务总量的60%;
山东省既是劳务输出的大省,也是劳务输入的集中地。截至底,山东省劳务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1169家劳务分包企业,吸纳农民工14.1万人,占建筑劳务人员总量的5.8%;在青岛市,已经建立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劳务分包企业379家,有90%的农民工已经被企业吸纳。
大连市属于劳务输入地区。全市有28万外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被总包企业直接雇用或通过“包工头”雇用;现有200家劳务分包企业。
一、调研地区基本情况
调研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劳务交易场所的工作,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着。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天津市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工程分包行为,对外地进津企业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工行为,查处无资质队伍私招乱雇和违法承揽工程行为等。同时,筹备成立“建筑企业劳务派遣中心”,并要求各省驻津建管处也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派遣中心,和区县劳务派遣中心,将全市建筑业使用的零散农民工进行集中管理,为其监督办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现阶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拟6月低正式运营。
青岛市有专门的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监管机构——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大连市建委年内计划建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个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三大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受理劳务企业申办资质并进行初审,对劳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全市28万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结束建筑业的非法“包工头”行为和务工人员随意无序的流动局面。
(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简化劳务分包资质申办程序。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现阶段,本市注册劳务分包企业已有379家,有90%的农民工被劳务企业吸纳。
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签订率。青岛市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和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全市规范用工行为大检查,狠抓落实,现阶段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已达90%。
严格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资质“包工头”承揽工程。青岛市规定凡在青注册和施工的企业,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严厉打击“包工头”承揽工程,有力的杜绝了“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和“挂靠”现象。
制定劳务人工费指导价,定期公布,指导市场。青岛市积极维护劳务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制定并公布了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指导价,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参考,受到劳务企业的广泛欢迎。
主动向社会推荐劳务企业,帮助劳务企业创建品牌。青岛市,积极培育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壮大,筛选部分用工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好、专业特色较强的劳务企业,通过宣传册等形式向全行业、全社会推介。创立“农民工夜校”,定期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教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维权意识。
天津市实行联动措施,规范劳务市场。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于53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结算并全额支付剩余报酬;制定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保证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企业可办理年度备案。
下发劳务资质审批权,推进建立劳务基地。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区、县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劳务企业。从下半年发文至今,已建立劳务企业200多家。计划在新增100家,再通过5年的发展,至达到1000家,使大连建筑业从整体上达到结构和谐;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工作日程,政府专项拨款万元,对本地区8万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计划建立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等劳务基地村镇,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农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批模板作业村、抹灰作业镇、砌筑专业乡等。
(三)规范市场监管,狠抓劳务备案。
天津市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地税局联合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税务专用发票等手段,使进津劳务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未备案和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的行为,不签订劳务合同、阴阳合同和不按期结算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行为。
青岛市建立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7月起,青岛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闵路电视监控系统,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不到现场,就可以及时监督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情况。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发放宣传材料。青岛市印制了20万套《致广大来青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筑工人手册》,春节后在外来农民工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发放,3月份开始在已开工的施工现场发放,基本做到每位农民工人手一册。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公布维权公开电话和有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名单。来青岛的外来农民工,根据《手册》可及时,合法就业。
天津和大连市也充分利用传媒途径,对来本地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定期执法大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近几年,青岛市每年组织1-2次“两个规范”大检查,主要针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情况、现场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两个规范”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外,还做到“四个结合”:与市场信用考评结合、与资质管理相结合、与招标投标相结合、与各项先进评选相结合。
二、调研地区完善劳务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实施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年初,天津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专用发票手段使进津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有效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外地进津企业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天津实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合同,对人员全部实行身份管理,进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
(三)简化劳务企业申办资质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随来随办,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
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四)探索创建建筑劳务市场。天津、大连市探索创办建筑劳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就业培训服务,对本地区零散用工及劳务企业进行有序管理。
(五)、严格规范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禁止无资质的“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青岛市明确规定:凡10层(含)以上高层住宅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建筑的劳务分包,实行进场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投资的工程,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应采取多种措施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植劳务企业的发展,如通过清欠农民工工资、发布劳动指导价、禁止“包工头”承揽工程、简化资质审批程序等手段和形式,创造有利于劳务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鼓励包工头建立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制度。可通过劳务合同备案制、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
(四)切实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力度,降低培训、发证等费用,给予专项培训资金的支持。
建筑市场管理司 商丽萍 张跃群 张月钢 县劳务输出调研报告劳务调研报告(4) 劳务输出:推动通渭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力量
摘要: xx,地处陇中腹地,人口总量为xx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达9万人,属人力资源大...
xxx,地处陇中腹地,人口总量为xx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达9万人,属人力资源大县。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兴农强工”战略,积极开发人力资源,着力培育各类技能人才,大抓劳务输出,走出了一条“输出,致富,创业”的良性循环路子,劳务输出成为农民眼里的“铁秆庄稼”,劳务产业成为农户增收的“摇钱树”,劳务经济成为富民强县的“聚宝盆”,劳务输出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盘点xx劳务输出成果,XX年有这么几组数据: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2.51万人,其中技能培训1.4万人、品牌项目培训300人;登记回乡创业人员1450名;输转各类务工人员10.16万人,其中输送拾花工1.8万人;年创劳务收入12亿元。劳务输出为地方发展注入了活力,盘活了全县经济,特别是在集聚了人才、增加了收入方面贡献突出,锤炼了“三类人才”,即:致富能人、企业高管、企业家,务工多年的人员大多是当地或本村的致富能人,从打工中走向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的枚不胜举,经劳务拼搏成为企业家的佼佼者甚多,“输出一人,带动百人,创收千万”的劳务输出理念深入人心,劳务输出成果辉煌。同时,劳务输出是扶贫开发的主渠道,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贫困户依靠劳务增收高、脱贫快,整村扶贫推进依靠劳务反弹小、见效快,“增收抓劳务”已形成共识。
盘算通渭劳务发展历程,可谓艰苦爬坡,蜕变成型。最初劳务输出者,源于耕地少、饥荒频发之因,迫于口粮不足、添饱肚皮之窘,被动地输出搞副业,这种现象尤为在南部乡镇突出。经多年发展变化,全县劳务输出实现了量变和质变,输出人数逐年增多,输出主因已从“食”转变到“创”,务工人员不再为“吃饱渴足”奔波,而为“创业兴体”奋斗,创办经济实体的务工人员不断增多,由被动输出走向主动输出,形成“十万劳务大军”闯天下的壮观情景。潜析通渭劳务发展进程,可概括为“三个拓展”:输出领域由矿山采挖、建筑打杂拓展到电子制造、综合服务等行业,覆盖全国各行各业;输出地域由本省务工拓展到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及一线城市,遍布全国各地;输出人员由身无一技的苦力型务工拓展到身怀多技的技能型务工,务工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盘查劳务输出中的存在的不足,梳理制约和阻碍劳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概括为“三低一弱”:一是劳务培训率较低,受培训资金不足、培训设施缺乏等因素的影响,输出人员中受技能培训的比例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上岗技能缺乏,大规模向发达城市输出有难度;二是就业稳定率较低,由于专业技术缺乏,导致部分务工人员在技能含量低的企业间来回寻岗位,月头找工作,季末愁工作,存在“有活就干,无活就窜”的现象,外出就业不稳定;三是劳务收入比较低,因输出人员中普工所占比例大,在本岗位中拿着最低档的劳动报酬,劳务总收入增幅小,劳务收入增长比与劳务人数增长比不同步,与兄弟县区相比人均劳务收入较低;四是维权保障能力弱,受文化程度、劳动保障政策知晓、务工环境等因素影响,未签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侵犯务工人员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知何处维权申诉,个别务工人员采取忍让、等待、求情、诉苦的办法化解,自身维权能力较弱。
xx劳务输出发展至今,成绩斐然,问题犹存。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关乎到群众的冷暖安危、安居乐业;扩大劳务经济效益,关系到全县的繁荣稳定、持续发展。如何将劳务输出这项“大就业”转化为“收入大”,实现倍增效应,成为支柱产业,是人社部门思考的又一新课题。作为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主要负责人,我认为在新时期做好劳务工作,应做到“四突破一放大”:
第一,利用电子网络媒介,在信息宣传上求突破。人力资源与劳务信息供需不对称,致使部分务工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用工信息,不能根据自身特长找工作,影响务工收入。在劳务信息宣传媒介上,要转变传统方式,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网站,顺应手机、电脑的普及和上岗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劳务用工信息,让远在千里的务工人员通过上网浏览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相关劳务用工信息,开展应聘对接,实现充分就业。
第二,顺应人才市场需求,在劳务培训上求突破。为使务工人员“输得出、有岗位,稳就业、有保障”,着力抓好技能、普法、维权等环节的培训,努力提高务工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培训过程中,注重“三个层面”的培训:一是劳动技能知识,结合当地劳务品牌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侧重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条文;三是个人维权常识,主要是预防侵权、侵权后的维权,让务工人员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能够体面务工,体面获取工资等福利报酬。
第三,搭建劳务输转平台,在劳务基地上求突破。根据劳务用工市场需求,按照 “北上南下,东进西入,遍及全国”的工作思路,主动洽谈对接,创建适合本县务工人员就业的劳务基地。在常年性输出上,重点打造“三大区域”劳务基地,即:京津地区以保安、家政、餐饮服务为主的劳务基地,东南沿海地区以电子、服装、食品加工制造为主的劳务基地,西北地区以建筑、采矿、运输为主的劳务基地;在季节性输出上,主要以赴疆拾花和就地就近务工为主,让务工人员农忙在家干活、农闲在外务工,做到农业生产与务工挣钱两不误、两结合。
第四,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在劳务收入上求突破。发展劳务经济要树立“大市场,多输出,高收入”的意识,既要拓宽县内劳务市场,又要发展县外劳务市场,关键点放在务工人员的收入上,确保输出人数与劳务收入同步上升。在输出方式上,着力畅通输出渠道,采取“多轮驱动”:政府推动,能人带动,品牌促动,亲友发动,劳务中介机构拉动,使劳务输出进一步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组织化。在增加劳务收入上,引导务工人员转变“单干”的思想,发扬团队精神,向“合包”方向发展,通过小股人员的承包揽活,提高务工人员的劳务收入。
第五,鼓励引导返乡创业,放大劳务输出效益。坚持“输出人员,引回人才;输送人才,引回老板”的工作理念,做好“输出”与“回引”两篇文章,积极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办实体,大力发展劳务“回归经济”。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引导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意见》,协调落实回乡创业者在资金、用工、场地、服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让更多的积累资金、掌握技术、懂得管理、善于经营的农民工回乡创业。要改善行政管理体制,清除农民工创业的各种制度障碍,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严禁乱收费、乱摊派等影响、干扰创业的行为,优化创业环境,努力使农民工创业者的人数有较大增加。在实施农民工创业工程过程中,抓好“四项环节”(改善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服务、构建创业平台、实行优惠政策),解决“五大难题”(信息、技术、资金、场地、人才等难题),广泛调动农民创业及各方支持创业的积极性,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和谐。
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工作及劳务输出问题现状的思考与对策
农村劳务输转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劳务经济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中学总务处后勤工作4月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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