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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工作计划(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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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主要指标、工作重点

㈠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构建实力、活力、魅力秦皇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㈡主要工作任务

⒈稳定低生育水平;

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

㈢主要指标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计生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力争达到省级以上标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㈣工作重点

⒈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⒉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⒊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⒋完善流动人口和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二、2007年需具体抓的几项工作

㈠坚持“三为主”方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

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的必然要求。在我市已进入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全市各级特别是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三为主”方针,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⒈继续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和社会团体制定的《关于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安排,把加强独生子女早期教育作为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主要任务。通过组织开展知识咨询、讲座和专业知识培训等群众性活动;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在独生子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有利于独生子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对独生子女进行生理、心理、伦理方面的“三理”教育等形式,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勤劳意识,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建立舆论引导、政策推动、多措并举的“关爱女孩”行动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对女孩和计生女儿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及帮扶救助政策;加强关爱女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完善申报、审批程序,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将计划生育宣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文化建设、文明生态村和文明社区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改进和规范“零距离”个性化宣传服务,并将其与“1·15”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日常宣传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以“明白纸”为载体的计生基本知识“五送”活动,育龄群众对计生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加强宣传队伍能力建设,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提高各级宣传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层层抓典型、抓亮点,带动计生整体工作上水平。

⒉建立健全村组计生工作网络,完善和落实经常性管理服务制度。全面推行村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职业化管理,落实“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其工资报酬全部纳入县、乡财政统筹发放蔌纳入县财政转移支付。出台相应政策,对连续多年人事人口计生工作的村计生专干,到一定年龄享受退休待遇。进一步落实月访视、季服务、术后随访制度,实现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稳定和提高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和术后随访率。落实对选择绝育措施的育龄夫妇的奖励政策;推广抚宁县实行的上异型环由政府补贴的经验做法;抓住今冬明春农闲的有利时机,摸清底数,积极引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畅通发放渠道,满足群众需求。严格控制政策外怀孕和生育,切实降低政策外生育率,降低出生人流比。 共5页,当前第1页1

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改善人口结构。一是营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浓厚氛围。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药店等要普遍张贴、悬挂政府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通告、市制定的十项管理制度和各类警示标语等。各乡镇、村也要利用知识长廊、知识板块、计生宣传风景线等阵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观念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店工作人员特别是B超执机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二是继续开展以查处“两非”案件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协调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监等部门,加大暗访和检查力度,真正形成对“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三是开展跨区域协作。年内与省内、外相邻市、县区全部建立起协作区,签订合作协议,并真正发挥作用。四是进一步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重点抓好对持证(卡)怀孕妇女的全程跟踪服务,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推广卢龙县石门镇规范“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的做法和经验。五是进一步完善落实B超机使用管理、分娩管理、终止妊娠管理、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分性别统计、出生性别数据核查等项管理制度,建立起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长效机制。

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针对流动人口和城市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新修订《秦皇岛市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秦字〔1999〕58号),重点在增加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计生工作力量方面做出新规定。同时,探索建立适应城市区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模式和考核评估机制,堵塞外来人口政策外出生的漏洞,真正建立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的城市计生管理体制。按照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的要求,继续推进“双居”工程示范点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完善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双向交流和协作制度,完善各级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查和通报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户籍人口同样的服务。加强流动人口二期交换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

⒌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一是规范WIS数据库育龄妇女信息录入口径。针对目前存在的县区间WIS数据库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录入口径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编印《秦皇岛市WIS数据库育龄妇女各项信息录入口径》,于2007年初组织各乡镇对数据库进行调整修改,确保数据库质量。二是搞好乡级局域网建设,力争2007年2月底前使所有具备联网条件的乡镇实现联网。三是开展市级人口计生信息化先进单位评选和县区优秀人口网站评选活动。四是加强人口计生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基层统计资料,做好基层分户底册和育龄妇女卡合并工作;定期开展数据库质量抽查、人口抽样调查和基层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㈡推进综合改革,加快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中关于2007年要在2006年开展新机制建设试点,确定并培养典型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的规划要求,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的领导,加大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优化整合和创新力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适当时机,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

⒈全面推进依法管理。首先,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制度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建立高效便民的行政程序,重点在再生育审批,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方面,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减少审核、审批环节。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再生育审批、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高考加分审核和信访等程序,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多环节制约。三是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除上述执法程序文书外,还要规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文书。同时,建立对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定期检查制度,并通报检查结果。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重点对各类行政执法统计报表进行修改。其次,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对各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内容重新进行完善;以网络和公开栏为载体,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的有关要求,对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追究制重新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计划生育执法的公平与正义。第三,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队伍建设。对新任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并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作为培训教材。第四,开展军地“双管双助”活动。按省人口计生委、省军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省武警总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军地“双管双助”活动的意见》精神,出台我市具体实施意见,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经费投入,构建军地“双管双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协调秦皇岛军分区和驻秦部队,将针对军队人员家属和营区流动人口,以军地双方共同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共同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双管双助”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第五,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对被征户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坚持依法征费。对各县区征费情况每季进行一次通报,下半年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专项检查,年内力争使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户数兑现率达到95%以上,资金兑现率达到80%以上。 共5页,当前第2页2

⒉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纳入村(居)民自治整体规划,制定标准和规范,建立起“县指导、乡为主、村自治、户落实”的农村计生管理格局,真正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具体工作中,一抓自治网络建设。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使其自觉承担起管理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加强村级计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做到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建好村计生协会和会员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依托协会开展自治工作。二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和合同管理、村务公开、民主恳谈等相关制度,做到依法定章、依章定约、依约办事,用制度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运行。三抓自治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等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按照省协会《关于参与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参与村民自治的各项活动,将“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切实落到实处。

⒊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以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金为重点,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将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率年内力争达到80%以上。对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9月5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对民营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市中小企业局提出的意见办理。二是规范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三是做好2007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六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和“四权分离”的长效运行机制,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四是继续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在继续扶持原有项目户的同时,增加项目户数量和扶持项目。通过扶持,力争使项目户早日脱贫。五是继续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出台的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特困独生子女家庭上浮20%低保待遇的规定。

⒋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2007年是省提出的总结评估年。各级要及早谋划,按照省制定的《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技术力量和服务经费,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方式,确保完成80%以上的免费检查服务任务。同时,从组织领导、服务效果、总体评价等方面逐级做好总结评估工作。二是加强县、乡、村服务站(室)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技术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借调等方式,积极引进具有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确保依法执业。加强形象规范建设。在继续加强服务站(室)房屋升级改造和添置、更新设备的同时,重点抓好形象规范建设,使更多的服务站(室)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市场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遵循依法、量力、有序而行的原则,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依法拓宽服务领域,确保为育龄群众提供特色鲜明的计生优质服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活动。对照新修改的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评估标准,从改进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加大创优力度,提高创优质量,年内力争使卢龙县和青龙县分别达到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四是组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和指导,在育龄群众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做好补服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药品和检测感染性致畸因素等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要探索免费为农村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夫妻提供优生宣传、咨询、指导,补服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药品和感染性致畸因素检测等公共服务工作。 共5页,当前第3页3

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新修订并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人口计生职责,落实信息通报、定期调度和考核评估等制度,年终由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市“两办”督查室牵头,对相关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严格兑现奖惩。促使相关部门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自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的格局。

㈢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坚持四个不动摇”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紧紧抓住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有力时机,积极宣传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位,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坚持人口与发展同谋划、同决策、同落实。做到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第一把手的责任,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要求。

⒉继续实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设置考核目标,进一步规范、细化和量化责任目标内容,使各级责任目标更明确、更具体、更具操作性。改进考核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加大调查解剖力度和权重。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县区的必要条件;对单项工作特别突出,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给予奖励,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⒊加大投入,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按照国家和省对“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要求和标准,将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并均衡拨付,确保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所需资金落实,确保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

⒋继续抓好后进转化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狠抓后进、力促平衡”的原则,根据统计和信访分析进一步加强调查解剖和督促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地方,限期整改,对迟迟不能改变后进面貌的有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实行市、县级领导联系后进乡、村制度,年内后进乡、村转化率均达到95%以上。

⒌加强计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针对乡、村换届后,基层计生人员变化较大的实际,在继续保持计生机构和队伍稳定的同时,突出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各级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采取下训两级的办法,分业务口层层开展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各级计生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

⒍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重点实施六大工程: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工程。认真总结基层协会建设创优升级活动的经验,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把创优升级活动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按照协会组织“三优化”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协会组织,调整理事结构,优化组织形式,配齐配强会长、秘书长和会员小组长。二是村(居)民自治工程。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参与村(居)民自治,并将其与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相结合。乡以上协会参与建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的协调机制;城乡基层协会主要参与建立基层党政、计生协、计生专干“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卢龙县推行村民自治的经验。三是亮点工程。继续抓好城市社区、企业和流动人口建协会工作。重点抓好开发区海湾公司、山海关公牛啤酒厂等企业协会的典型,适当时机召开企业建协会现场会。协调各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对企业下岗职工和流动人口会员的优惠政策。组织各县区为城市下岗职工和流动人口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科技致富工程。继续深入开展“百万会员学科技”活动,并使其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好山海关大樱桃基地、养貂、养狐、养貉等基地及青龙县食用菌基地、枸杞基地的科技致富典型,并将全市各级各类会员带头学科技、用科技的典型汇编成册发至基层。五是救助贫困计生户的“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工程。重点抓好“两大工程”的新项目立项和考察工作,切实搞好资金的滚动使用和项目管理,使全市80万幸福工程资金和10万贴息款切实发挥应有的效益。六是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工程。深入做好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海港区“青春路上健康行”的经验。 共5页,当前第4页4

三、2007年需要抓好的几件实事

㈠继续开展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㈡以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为重点,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㈢全面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㈣继续对贫困女孩和计生女儿户实施救助帮扶,举行一次“关爱女孩”大型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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