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x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核心,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望城”为目标,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望城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强力推进“平安望城”创建活动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果、三年抓巩固的工作思路,200x年是创建“平安望城”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平安望城”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深化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望城”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宣传平安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真正使平安创建进村入户,在全县持续掀起创建“平安望城”的高潮。
2、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作为衡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尺度,在扩大创建覆盖面上下功夫,积小安为大安。因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平安示范村(社区、单位)”的建设工作,发现和培养一批示范典型,同时将在上半年组织召开典型经验交流会,并向市报送表彰一批“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和“平安单位”,用以促进整体创建工作的开展,力争年内实现“平安望城”的目标。
3、认真落实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和领导联村联单位责任制度。同时,县综治办要全面加大调查研究和督查力度,建立定期、定事、定责讲评机制,指导和督促对各类问题的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二、大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各单位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全面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1、切实加强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村级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防队组织、人员、工作、经费四落实。切实整合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作用,筑牢综治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
2、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公安机关要合理调整警力部署,精简压缩机关非实战人员,减少非警务和非实战警务活动,最大限度地充实基层实战警力。今年,所有社区必须设置警务室,并安排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民警到社区担任副主任,负责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3、加强综治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健全治安信息员的管理机制,全面推广一事一奖的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千名保安保平安”工程,认真组织好看门守栋和物业管理;配齐配强村(居)民小组“一长三员”,并发挥好基层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争专业治安巡防队年内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真正形成治安防控合力。
三、始终坚持严打整治斗争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政法机关要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突出的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
1、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能力,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和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经济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切实提高破案率。要深入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扫除“黄赌毒”的斗争。深入开展反邪教、扫黄打非、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打击地下“六合彩”等专项斗争。要强化对互联网络的监督控制,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活动,切断有害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渠道。
2、坚持不懈地落实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治安隐患三本台帐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滚动排查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挂牌督办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考核验收机制,排查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对治安秩序较差、社会丑恶现象严重的地区(场所、部位),实行挂牌整治和督办,组织力量限期改变面貌,并加大督导和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质量。要加大对企业和学校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专项治理。同时,要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同时,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
四、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要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中央、省县的各项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要在坚持“355”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和完善巡回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定期回访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重点解决好情况不清、信息不灵的问题。要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
2、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要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力度,尤其对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其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要制定各项安全事故、灾害紧急处置预案。突出抓好交通、防火和生产生活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要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的整治行动,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
4、开展联乡(镇)创点工作。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在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综治职责,积极配合协调做好基层防范工作的同时,今年要开展好联乡(镇)创点工作。要结合实际,把联乡创点工作作为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帮助解决综治工作特别是基层防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所联系的乡(镇)和创建点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一、强力推进“平安望城”创建活动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果、三年抓巩固的工作思路,200x年是创建“平安望城”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平安望城”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深化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望城”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宣传平安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真正使平安创建进村入户,在全县持续掀起创建“平安望城”的高潮。
2、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作为衡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尺度,在扩大创建覆盖面上下功夫,积小安为大安。因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平安示范村(社区、单位)”的建设工作,发现和培养一批示范典型,同时将在上半年组织召开典型经验交流会,并向市报送表彰一批“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和“平安单位”,用以促进整体创建工作的开展,力争年内实现“平安望城”的目标。
3、认真落实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和领导联村联单位责任制度。同时,县综治办要全面加大调查研究和督查力度,建立定期、定事、定责讲评机制,指导和督促对各类问题的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二、大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各单位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全面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1、切实加强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村级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防队组织、人员、工作、经费四落实。切实整合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作用,筑牢综治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
2、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公安机关要合理调整警力部署,精简压缩机关非实战人员,减少非警务和非实战警务活动,最大限度地充实基层实战警力。今年,所有社区必须设置警务室,并安排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民警到社区担任副主任,负责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3、加强综治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健全治安信息员的管理机制,全面推广一事一奖的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千名保安保平安”工程,认真组织好看门守栋和物业管理;配齐配强村(居)民小组“一长三员”,并发挥好基层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争专业治安巡防队年内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真正形成治安防控合力。
三、始终坚持严打整治斗争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政法机关要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突出的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
1、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能力,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和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经济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切实提高破案率。要深入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扫除“黄赌毒”的斗争。深入开展反邪教、扫黄打非、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打击地下“六合彩”等专项斗争。要强化对互联网络的监督控制,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活动,切断有害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渠道。
2、坚持不懈地落实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治安隐患三本台帐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滚动排查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挂牌督办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考核验收机制,排查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对治安秩序较差、社会丑恶现象严重的地区(场所、部位),实行挂牌整治和督办,组织力量限期改变面貌,并加大督导和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质量。要加大对企业和学校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专项治理。同时,要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同时,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
四、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要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中央、省县的各项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要在坚持“355”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和完善巡回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定期回访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重点解决好情况不清、信息不灵的问题。要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
2、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要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力度,尤其对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其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要制定各项安全事故、灾害紧急处置预案。突出抓好交通、防火和生产生活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要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的整治行动,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
4、开展联乡(镇)创点工作。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在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综治职责,积极配合协调做好基层防范工作的同时,今年要开展好联乡(镇)创点工作。要结合实际,把联乡创点工作作为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帮助解决综治工作特别是基层防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所联系的乡(镇)和创建点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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