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区总工会在市总工会的指导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地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在工会组建、民主管理、推行集体合同、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和困难职工帮扶等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为“和谐罗湖、效益罗湖”和“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一、继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阶级基础
2010年,区总工会确定了以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为重点,大力促进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党的阶级基础。全年我区工会组建2139家,入会会员15124人。我们还接纳了市燃汽工程有限公司工会、市燃汽工程设计公司工会、市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工会等3家改制企业工会的组织关系转到区总工会管理。区各级工会组织坚持贯彻区总工会的部署,认真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工人阶级纳入工会组织当中。东湖街道工委会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实际完成工会组建554家,超额完成10多倍;发展工会会员任务数500人,实际完成1371人。
为了确保顺利完成工会组建工作,年初,区总工会组织召开了基层工委会主席会议,对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指标进行了分解,做到尽早部署、尽早落实。为了整体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全面推广黄贝凤凰社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新村工业区珠宝行业等三家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五月,区总工会举办了由工委会主席、基层工会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60多人参加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工作的认识,掌握方法,增强信心,为全面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至11月28日,我区共召开17个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7月,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一处刘铁章、王红两位处长到我区对有关民主管理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对我区全面推广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工作给予了肯定。11月4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市动态》刊发了《罗湖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专题文章,区委书记刘学强同志阅读该文章后作出了批示:此事推进很有成效,不久前全国总工会第一书记张俊九同志调研也予以充分肯定,望各职能部门趁势而上,扩大成果。
职工之家活动也得到进一步地加强。开展了多层次职工之家验收,基层工会按照职工之家验收条件进行验收,有条件的依托工会联合会进行二级联建。全年共验收合格职工之家1353家。职工之家验收合格率达80%。其中,区总工会推荐的城管办机扫所工会分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光荣称号。
二、以职工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注重发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机制作用。
我们通过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XX年,全区共签订集体合同40份,共覆盖企业(含工商户)2023家,覆盖员工18620人,超额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签订33家的任务。其中: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4份,覆盖企业1956家(含工商户),覆盖员工15512人;行业性集体合同3份,覆盖企业44家,覆盖员工476人;单个集体合同23份,覆盖企业23家,覆盖员工2632人。
在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们召开了集体合同经验交流会,加强培训学习,深入推广先进经验,规范签订程序,确保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份数仅占全部的39%,但覆盖的企业和职工人数分别占全部的98%和85%。
2、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
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法律监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劳资矛盾,积极预防矛盾升级。一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9宗,涉及1067人,金额179.2万元;处理各种信访案件1320宗1522人次;接受法律政策咨询632宗943人次。如,鸿寅公司员工多次集体到市政府、区政府大楼门前上访,罗投公司工委会了解情况后,一方面积极地作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宣讲政策,帮助员工平衡心态,另一方面引导员工推选代表与公司进行对话,并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协调工作,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鸿寅公司收购方同意再拿出1700万元,解决上访员工所提出的诸如对安置补偿不合理、住房搬迁补助、上岗就业等问题的迫切要求。为此,员工专门送上了感谢信。东湖工委会坚持把劳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处理劳资纠纷6起,涉及人数118人,追回欠薪金额36.57万元,切实保障了来深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3、积极探索和创新维权工作形式。
为了给职工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不断探索和创新维权工作形式。如清水河街道工委会进一步整合办事处各部门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由工委会牵头,联合街道司法所、劳动保障所、社会事务科、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街道办新办公大楼服务大厅设立“维权接访员”,专门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并成立“维权工作组”,订出维权工作制度,集中资源,各有关部门轮流接访,按工作职能及纠纷问题类别分别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