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计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49人(含退休干部12人),其中育龄妇女17人:1、已婚育龄妇女12人;2、未婚育龄妇女5人。
1、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是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局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兆文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计生日常工作,计生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二是制定了年初安排。根据《游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二0一一年工作要点》(绵游人口发[201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二0一一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绵游司发[2011]16号)下发到本局各股室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签定了责任书。年初局计生办与各股、室、处、所签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做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失职者追究责任,坚持领导干部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负责人共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素质教育,增强计生意识。结合“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婚育新观念和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规范计生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夯实计生基础。一是2月23日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体检,及时掌握环情、孕情情况;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卡、工作台帐齐全,内容详实、准确,各类报表及时、准确上报,使计划生育率、女性初婚晚婚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独生子女办证率均达到了100%。二是落实晚婚、晚育、丈夫陪伴假和采取避孕节育服务政策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三、履部门职责,切实为计生工作服好务
1、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纳入年度普法教育内容,紧密配合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婚育新观念,切实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推进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抓好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女孩及计划生育家庭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免费为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具有专业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为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法律咨询8470人次,法律援助1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
在即将到来的2011年里,我会做好2011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201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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