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建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双建”工作),下发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结合卫生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卫生系统开展“双创双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按照“党政组织、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群众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管理创优”为主要工作内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及“全国生态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对照标准,强化督导,模拟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工作验收达标,为我市“双创双建”工作全面达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卫生工作行业特点,大力加强爱国卫生、整脏治乱、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按照各项工作规范要求,制定科学的整治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收集、归档,确保各项指标于2011年底前达标,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作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创双建”工作,提高“双创双建”工作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面实施,努力完成“双创双建”工作各项任务分解指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双创双建”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将爱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各级卫生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县、区、特区有健全的爱卫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有相适应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三是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每年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本单位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吸烟,创建无烟单位,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卫生意识。四是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在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配备专业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综合防制,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必须做到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厕管理及建设步伐,使之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四是认真做好中央转移支付改厕项目,加强水源监测,让农民群众饮用安全合格水。
(二)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及时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损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二是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与卫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和重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省控目标以内,近年来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三是加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积极推广定点接种,规范接种门诊,加强安全注射,缩短接种周期,提高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机会。制定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五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维持全市无脊灰状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内。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建立健全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达10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大力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诊所和非法采供血活动,为市民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五是加强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监测,保持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室内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达到国家卫生技术指标要求。六是超前谋划,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报告体系及制度建设。七是保障投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为消费者提供热情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构建和谐就医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提高医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市民创建一个和谐、文明的就医环境。二是按照《六盘水市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方案》积极处置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设置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各级医院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五)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明确采供血机构职责,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达90%以上。
(六)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职工的教育管理,遵章守法,做好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行,办公区及住宅区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现象。同时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控烟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是一项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双创双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统一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我市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工作,市卫生局成立六盘水市卫生系统开展“双创双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卫生系统“双创双建”的良好氛围。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做好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各项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双创双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卫生系统各单位职工“双创双建”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从而激发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双创双建”激情,推动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工作全面达标。
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正确引导新闻媒体正面报道。通过卫生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宣传单、宣传画、黑板报、宣传专栏,召开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双创双建”信息、健康教育、法律规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知识和文明意识、法律意识。要通过简报、网络、报刊等宣传形式,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工作关爱面,为“双创双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医院等窗口单位和广大干部知识资源,开展卫生下乡,免费义诊,健康处方等多形式的健康教育及“双创双建”工作宣传。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按照《意见》要求,市卫生系统开展“双创双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把推进“双创双建”工作纳入各县、特区、区卫生局和市直卫生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县、特区、区卫生局要督查到乡镇卫生院并把创建工作作为民营医疗机构量化考核和年度校验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双创双建”工作责任制,对于措施不实、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问责。
法律进企业实施意见
上一篇:小学六一儿童节庆祝方案
下一篇:小学创建无烟学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