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继续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找准我局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律师参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由公律科着手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形式使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队伍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和载体,壮大宣传队伍,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普法新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和社区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推进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楼道,共同构建“大普法”格局,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向广度推进,向深入拓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各类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公交车等的信息化平台,更有效地扩大普法的知晓率。探索普法工作机构从“前台”转换到“后台”的角色,从全局衡量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到底达到一个什么层次,以制定工作重点和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调解”工作监督和指导。区“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全区“大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做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把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纳税人身上。通过加强组织和协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从维稳的高度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六、继续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制度和矫正安帮对象心理矫治工作。
七、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指导基层开展好工作的同时,重点扶持和挖掘典型,以典型创经验,促规范。以“湖景模式”为样板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基地建设逐步推开,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街道、社区延伸。
一、继续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找准我局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律师参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由公律科着手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形式使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队伍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和载体,壮大宣传队伍,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普法新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和社区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推进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楼道,共同构建“大普法”格局,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向广度推进,向深入拓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各类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公交车等的信息化平台,更有效地扩大普法的知晓率。探索普法工作机构从“前台”转换到“后台”的角色,从全局衡量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到底达到一个什么层次,以制定工作重点和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调解”工作监督和指导。区“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全区“大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做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把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纳税人身上。通过加强组织和协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从维稳的高度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六、继续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制度和矫正安帮对象心理矫治工作。
七、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指导基层开展好工作的同时,重点扶持和挖掘典型,以典型创经验,促规范。以“湖景模式”为样板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基地建设逐步推开,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街道、社区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