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媒体是进行广告活动的物质技术手段。广告媒体策划,就是对广告媒体的恰当选择。广告媒体的种类很多,有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录像、影碟、网络等。广告媒介不同,其广告效果亦不同,在制定广告媒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广告媒介的收费高与低;2. 广告媒介的影响层和影响力;3.广告媒介的发布时机和效率;4.各种媒体的配合;5.商品的特殊性和销售范围;6.宣传对象。
台湾“可口可乐”广告策划对广告媒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所选择的媒介在“理由”上进行了详尽的陈述,现转录如下,在策划媒介时可作重要参考。
广告种类之选择
在地区方面,根据客户之意见,以台湾北部为主,中部及南部为次。
在种类方面,我们根据两项原则作为取舍标准。
第一、要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推销之对象。
第二、能最有效地表达“可口可乐”之广告特色及主题。
根据上述两项原则,我们建议,“可口可乐”之推销广告应综合利用以下四类方式:
(一)电影:台北市首轮西片或国语片电影院。
(二)电视:台湾电视公司。
(三)电台:选择“台北中广电台”及“正声”两电台。
(四)报刊:选择中文报三家,英文报两家及两份畅销杂志。
第一类电影广告
以台北市首轮电影院为“可口可乐”广告之主干。理由为:
·首轮电影院能吸收我们所需要之对象。
·首轮电影院能以完备之“声”及“光”,将“可口可乐”广告片中之美丽色彩,活泼形象,动听乐曲,以及广告主题,完全表出来。
故此类广告,非但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所需要之上等或中等收入之家庭成员,而且综合发挥“视觉与听觉”之美感,直接、有效地将我们之广告目的,传达于观众,并使留有深刻印象。
第二类电视广告
电视与电影性质相同,而且拥有电视之家庭,必然属于上阶层,正是我宣传之对象。
惟台湾只有一家商业电视公司,既不能举办特约节目,且其广告时间早已排满,我们能利用者不多,故电视只能作为电影之辅助。
第三类电台广告
此类广告优点,在于能利用音响,以乐曲形式,加深听众对“可口可乐”广告主题之印象,并使易于记忆。
我们选择“台北中广”及“正声”两电台,因其听众较多。
第四类报刊广告
以上电影、电视、电台为“可口可乐”广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时期,再以报纸及杂志作辅助宣传,且“可口可乐”在台湾上市,亦属有价值之新闻。
我们为使外国侨民及能说英语之中国人士(上等收入阶层)得知“可口可乐”经已上市,选择英文报两份:一为中国邮报(China post),每日发行额3,000份。二为中国日报(China New s),每日发行额8,000份。
在中文报方面,共选三份:一为中央日报,(发行额115,000份)二为联合报(发行额高达200,000份),三为征信新闻(发行额130,000份),此三份日报,均在全省发行,故 台湾中部及南部读者亦能看到我们之广告,且其拥有之读者,大都为上等或中等收入阶层。(包括商界、自由职业者、学生以及公务员等)。
此外,我们亦须利用彩色印刷之优点,以增强报刊广告之效果。
因此我们选用最畅销之两种杂志,即读者文摘中文版(发行额71,000份)及台湾电视周刊,使“可口可乐”之广告,能进入上等收入之家庭。
同时,杂志之阅读时间较报纸为长,辗转阅读之人数亦较多。
各类广告分配
(一)电影方面,于开始之五月至九月,所有十二家台北首轮电影院,均放映一分钟广告片。
(二)电台方面,我们建议在正声电台,由五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每日为青少年举办流行歌曲特约节目一小时。由此特约节目,可得四分钟广告时间,如善为利用,可播出二十五秒广告八次。此广告量甚为可观,且定价亦合理。
至于台北中广公司,其收费较“正声”电台为贵。故在中广,只用插播,由五月至九月,每日插播三十秒广告十次。
(三)电视方面,由于广告太挤,只能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两旺月,每星期三天,每日“插播”乙级时段三十秒广告,三次。
(四)报刊方面,我们所选定之五份中英文报,每报刊登半页广告一次,四分之一页广告五次。其分配为:在开始这星期各刊半页广告一次,以后连续三个星期,每星期刊四分之一广告一次,六月份暂停。七月分之头两星期再恢复每星期刊四分之一页广告一次。
至于杂志方面,我们建议读者文摘在七八两个月刊登四色全页广告。
台湾电视周刊则由五月份起至九月,均每两星期刊登两色全页广告一次。
总括而言,我们之广告份量,极为充足。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旺月,广告量尤为集中。
各类广告观众数目
我们推算:电影观众约有64万人
电视观众约有575000人。
电台听众约有532000人。
报刊读者约有557000万人。
推算之方法如下:
影院观众数目
地区电影院名称座位次数放映次数满座率%每日观众台北国宾1,6734855,688日新1,5004855,100台北1,8694855,952第一剧场1,6364855,235大世界1,5074855,124万国1,5064855,120远东1,6524855,617豪华1,5244855,182乐声1,6884855,739国声1,6504855,610新世界1,6504855,610国际1,3004804,160每日合计64,137观众总数(十日计)641,370
我们之推算,乃以每一电影院每十天换片一次为根据。
在此十天内之观众,重看者极少,故十天期内之观众,即为电影观众之总数。
电视观众数目
台湾电视机估计总数111,000架
台湾北部
电视机约有82,276架
每一电视机
观众平均数7人
因此台湾北部之电视机观众为:575,932人
电台听众数目
地区台湾北部收音机架数
台北市392,573
台北县19,045
阳明山管理局9,005
桃园县65,000
基隆县47,225
总计532,856
由于缺乏每架收音机之收听人数资料,我们假定最少为一人。在“可口可乐”插播广告之五个月内。所有收听电台之听众,必会收听“中广”、“正声”,不论是同时收听或轮流收听,因此听众之最低数目,应与台湾北部所拥有之收音机架数相同,亦即532,865人。
报刊读者数目。
名称发行额(份)××报200,000××新闻报130,000××日报115,000××邮报13,000××日报8,000××周刊20,000读者文摘(中文版)71,000总计557,000
我们虽缺乏报刊读者人数之统计总数,但以最保守之估计,每份读者为一人,则读者之总数,应为557,000人。
台湾“可口可乐”广告策划对广告媒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所选择的媒介在“理由”上进行了详尽的陈述,现转录如下,在策划媒介时可作重要参考。
广告种类之选择
在地区方面,根据客户之意见,以台湾北部为主,中部及南部为次。
在种类方面,我们根据两项原则作为取舍标准。
第一、要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推销之对象。
第二、能最有效地表达“可口可乐”之广告特色及主题。
根据上述两项原则,我们建议,“可口可乐”之推销广告应综合利用以下四类方式:
(一)电影:台北市首轮西片或国语片电影院。
(二)电视:台湾电视公司。
(三)电台:选择“台北中广电台”及“正声”两电台。
(四)报刊:选择中文报三家,英文报两家及两份畅销杂志。
第一类电影广告
以台北市首轮电影院为“可口可乐”广告之主干。理由为:
·首轮电影院能吸收我们所需要之对象。
·首轮电影院能以完备之“声”及“光”,将“可口可乐”广告片中之美丽色彩,活泼形象,动听乐曲,以及广告主题,完全表出来。
故此类广告,非但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所需要之上等或中等收入之家庭成员,而且综合发挥“视觉与听觉”之美感,直接、有效地将我们之广告目的,传达于观众,并使留有深刻印象。
第二类电视广告
电视与电影性质相同,而且拥有电视之家庭,必然属于上阶层,正是我宣传之对象。
惟台湾只有一家商业电视公司,既不能举办特约节目,且其广告时间早已排满,我们能利用者不多,故电视只能作为电影之辅助。
第三类电台广告
此类广告优点,在于能利用音响,以乐曲形式,加深听众对“可口可乐”广告主题之印象,并使易于记忆。
我们选择“台北中广”及“正声”两电台,因其听众较多。
第四类报刊广告
以上电影、电视、电台为“可口可乐”广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时期,再以报纸及杂志作辅助宣传,且“可口可乐”在台湾上市,亦属有价值之新闻。
我们为使外国侨民及能说英语之中国人士(上等收入阶层)得知“可口可乐”经已上市,选择英文报两份:一为中国邮报(China post),每日发行额3,000份。二为中国日报(China New s),每日发行额8,000份。
在中文报方面,共选三份:一为中央日报,(发行额115,000份)二为联合报(发行额高达200,000份),三为征信新闻(发行额130,000份),此三份日报,均在全省发行,故 台湾中部及南部读者亦能看到我们之广告,且其拥有之读者,大都为上等或中等收入阶层。(包括商界、自由职业者、学生以及公务员等)。
此外,我们亦须利用彩色印刷之优点,以增强报刊广告之效果。
因此我们选用最畅销之两种杂志,即读者文摘中文版(发行额71,000份)及台湾电视周刊,使“可口可乐”之广告,能进入上等收入之家庭。
同时,杂志之阅读时间较报纸为长,辗转阅读之人数亦较多。
各类广告分配
(一)电影方面,于开始之五月至九月,所有十二家台北首轮电影院,均放映一分钟广告片。
(二)电台方面,我们建议在正声电台,由五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每日为青少年举办流行歌曲特约节目一小时。由此特约节目,可得四分钟广告时间,如善为利用,可播出二十五秒广告八次。此广告量甚为可观,且定价亦合理。
至于台北中广公司,其收费较“正声”电台为贵。故在中广,只用插播,由五月至九月,每日插播三十秒广告十次。
(三)电视方面,由于广告太挤,只能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两旺月,每星期三天,每日“插播”乙级时段三十秒广告,三次。
(四)报刊方面,我们所选定之五份中英文报,每报刊登半页广告一次,四分之一页广告五次。其分配为:在开始这星期各刊半页广告一次,以后连续三个星期,每星期刊四分之一广告一次,六月份暂停。七月分之头两星期再恢复每星期刊四分之一页广告一次。
至于杂志方面,我们建议读者文摘在七八两个月刊登四色全页广告。
台湾电视周刊则由五月份起至九月,均每两星期刊登两色全页广告一次。
总括而言,我们之广告份量,极为充足。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旺月,广告量尤为集中。
各类广告观众数目
我们推算:电影观众约有64万人
电视观众约有575000人。
电台听众约有532000人。
报刊读者约有557000万人。
推算之方法如下:
影院观众数目
地区电影院名称座位次数放映次数满座率%每日观众台北国宾1,6734855,688日新1,5004855,100台北1,8694855,952第一剧场1,6364855,235大世界1,5074855,124万国1,5064855,120远东1,6524855,617豪华1,5244855,182乐声1,6884855,739国声1,6504855,610新世界1,6504855,610国际1,3004804,160每日合计64,137观众总数(十日计)641,370
我们之推算,乃以每一电影院每十天换片一次为根据。
在此十天内之观众,重看者极少,故十天期内之观众,即为电影观众之总数。
电视观众数目
台湾电视机估计总数111,000架
台湾北部
电视机约有82,276架
每一电视机
观众平均数7人
因此台湾北部之电视机观众为:575,932人
电台听众数目
地区台湾北部收音机架数
台北市392,573
台北县19,045
阳明山管理局9,005
桃园县65,000
基隆县47,225
总计532,856
由于缺乏每架收音机之收听人数资料,我们假定最少为一人。在“可口可乐”插播广告之五个月内。所有收听电台之听众,必会收听“中广”、“正声”,不论是同时收听或轮流收听,因此听众之最低数目,应与台湾北部所拥有之收音机架数相同,亦即532,865人。
报刊读者数目。
名称发行额(份)××报200,000××新闻报130,000××日报115,000××邮报13,000××日报8,000××周刊20,000读者文摘(中文版)71,000总计557,000
我们虽缺乏报刊读者人数之统计总数,但以最保守之估计,每份读者为一人,则读者之总数,应为557,000人。
广播广告文稿写作时要多用设问和反复的修辞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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