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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家乡的中秋节散文随笔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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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世界,玫瑰都被公认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玫瑰花的忧伤

  风姑娘悄然来到花园,用她的手轻轻抚摸着花朵的面颊。太阳公公伸了伸懒腰,准备起床了。

  这是个精美的花园,里面有许多漂亮的花儿。有成熟的康乃馨,有清新的水仙花,有象征着富贵的牡丹,有似君子般高洁的芙蓉,也有典雅的玉兰,还有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竞相开放。

  玫瑰在最中央,被众花包围着,可是她很孤独,因为没有人陪她说话。小草弟弟调皮地推来挤去,池塘边还有一棵柳树,树上有一只黄鹂鸟,它欢快地唱着歌曲。月季突然哭了,大家都急切的问“怎么了”,她说她就要凋谢了,主人出去那么多天都不曾回来,她早已失去昔日的光彩,只剩下几片枯黄的花瓣,她快要渴死了。

  突然间,下雨了。大家仿佛得到了重生,重新绽放了笑脸。牵牛花爬上树梢,倾听着大数母亲的细语。一瞬间,花园里热闹起来了,所有的花儿都在谈话。当然,除了高洁的芙蓉和忧伤的玫瑰。芙蓉此刻正在观赏从她身边游过的鱼儿,也在听它们说话,但是她没有插话。

  一群女孩从花园边经过,玫瑰听到她们赞扬道:“好美的花园,好漂亮的玫瑰!”对于这些赞扬,她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她既不愿去找她认为低俗的花儿玩耍,又不愿去找那高洁的芙蓉,她很孤单。她虽生的漂亮,眼光自然也高人一等,所以,她有忧伤。

  花是如此,人也一样。美与丑并没有多大区别,长相虽好并不代表一切。想起一句话,“不必太在乎长相,因为能力并不写在脸上。”

  丑有丑的快乐,美有美的忧伤。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淡香玫瑰花

  八四年读高一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成绩不出众,性格很内向,无论什么时候都听不到她的声音,从来不和男生讲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候我成绩还算行吧,老师也很宠我。我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教室的黑板报上。有些女生来向我讨教难题,就坐在她的身旁,她也不转过身来看一下,彼此间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不知不觉高一读完了,到了二年级,我被分到了一班,而她仍在三班,彼此间更没了接触的机会。

  时光如流,转眼高中就要毕业了。毕业前夕,同学们都很伤感,想到在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中结下的深厚友谊,而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或是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同学们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相互留言道别。因为高中来自好多个初中,又加之调整班次,因此新友旧友就更多了,留言不光串联到二班三班,甚至于低年级。我的留言本上,写着满满的留言和留言者的名字,到现在我还保存着。

  由于我是孤儿,姐姐已出嫁,毕业回家就只有唯一的我。经济潦倒生活艰辛,使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抱负和理想,只能在那祖祖辈辈耕种的田野上千篇一律地劳累与奔波。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长如青松的友谊、都没有重温的时间和巩固的机会。

  大约是在八七年暑假间吧,一次上街,我匆匆地走着。忽然从陌生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女孩,穿着不那么现代与时髦,却很整洁,显得朴实单庄,留着学生头,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能从我的脸上看到心底。她怡然大方地叫一声我的名字,道一声你好。

  在一年多的辛劳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这一叫,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我问:“你是……”她接着说:“我叫心玉,高一时坐你前排的。”我问她家住哪里,在哪工作。她说她家住岩屋庙,现在是幼师。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很尴尬,没答应,只是说:“以后吧。”

  回家后,我心头一阵暖和,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记起来了,心玉大概是心如玉洁之意吧。但我惊讶的是,她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我翻着留言本,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名字。

  两年后的一次上街,她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叫一声我的名字,向我道一声问好。仍然那么活泼开朗地对我说,她现在住在东门饭店后,在电力工作。她再一次热情诚恳地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想这次倒是挺近的,心里挺乐意,可由于经济困难,心想:“连买礼物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再次谢绝了她,只是说:“以后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每想起她,心中就一阵甜蜜,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受,只是心中很甜很美,但我终没有去找她的勇气,那句“以后”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很感激她,能够在别人都忘记了我之后仍能记得我的名字,虽然我那留言本上找不到她的名字,我无以报答,只能真诚地对不知在何方的她道一声:尊重!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窗外的玫瑰花

  窗外,成群结队的乌云开始慢慢携手。天空如一大块被墨水浸黑的抹布,漆亮欲滴。

  窗内,灯光明亮。小屋里,我在安静地看书。

  突然,始料未及地,我打了一声大大的喷嚏。就这样,我突兀地感冒了。

  扔下书本,我朝电话桌极速奔去。

  我终于找到借口见他了。是的,我想见他。

  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我不住地辗转。

  他回来吗?他会怎么来呢?

  他的叔叔有一辆十分豪华的轿车,是我上次去做客时见到的。他会开着它来吧?

  可是可是,他那个抠门的叔叔会不会拒绝借给他呢?那辆车跟他的心肝宝贝似的。再者说了,人家都有自己的宝宝了。我就曾亲耳听见他洋洋得意地说,这车是留给我儿子的。

  小气鬼小气鬼,我就这道,这个人有了儿子就不再疼爱他了。

  哎,真是的。还是骑他自己的摩托车来吧。

  从他家里出门,再往左拐两个半弯,那条小路会比较近的。我知道我就知道,前些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悄悄计算过。

  说到那条大路,它可真讨厌。干嘛非要把我家跟他家拉开得那么那么远,还要转上三四个弯。就不能直接从他家门口通到我家门口吗?呵呵,那样会比较近耶。

  闷闷地抬头瞅一眼钟表,十五分总已经过去。天空像个受了委屈的娃娃,开始淅淅沥沥地抽咽起来。

  你说,他怎么还不来呀?

  我都快饿坏了。瞧,我的肚子不实在咕咕叫吗?以前肚子坏心肠地破坏气氛时,我总会尴尬地低头,尤其是在他面前,我的脸颊总会红艳艳地燃烧,一如窗外的玫瑰花。

  可是现在,我再不会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凝视着我发烫的双颊说,好女孩,肚子叫难道不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吗?我还在别人面前放过屁呢。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尴尬顿时烟消云散。

  然后,他便用那双温柔的双手给我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漂浮在碗里的那些墨绿色的香菜叶总是荡呀荡呀的,叫人心思不定。还有那两滴亮晶晶的香油,总是费尽心思地向四处蔓延。吸一口面在嘴巴里,滑滑的,却不会腻。

  我说,我最喜欢吃他煮的面。他却说,看着我吃完他亲手煮的面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他怎么还不来呀?

  现在是傍晚六点十五分又二十八秒,距离那通电话已经是一个小时零六分又十四秒。我的肚子仍旧在咕咕地叫唤,额头也开始出现了感冒所惯有的烧烫。

  我或许再听不到那辆摩托车焦急的低鸣,再看不到他在厨房煮面的温柔背影。我恐惧地瑟缩在小木床的一角,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或许不回来了。

  他或许真的不回来了。他那宽阔硬朗的背上,现在或许换成了另一张笑脸,甜蜜而满足的。他或许会像鼓励我一样地帮助另一个女孩排解尴尬,而我却再也无法品到他煮的面。我肯定,那墨绿色的香菜叶断会引起她的心神不定,那个温馨煮面的背影定会盈满她的整个记忆。

  她多平凡啊!而他瞎了吗?是我心痛了。

  暴雨终于还是夹杂着她那些魁梧的伙伴们,雷鸣与闪电,呼啸而来。盛怒下的雨,像一只刚刚丧失了情人的母老虎,用她那冰冷而硕大到如小锤子般的雨珠敲打着任何她可以够得着的地方,包括窗外那朵无辜的玫瑰花。

  这烦躁的雨,倾盆而下,仿佛要溺死什么东西。

  花季的我,在这个雨季,突然蜕变成满眼哀愁的小怨妇,像这窗外的暴雨。而我那可怜的玫瑰花,亦开始凋谢。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回来,他不会来,他回来,他不回来……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今年你的花真美。我不知道花园里,这个时节还有多少美丽的花。我想,不管哪朵都不如你的美,我想,你是最香最美的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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