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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诞生食俗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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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根据文献记载可以得知,至迟在周代时,饮食礼仪已形成为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古代饮食礼仪研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古代饮食礼仪研究

如何以酒食招待客人,《周礼》、《仪礼》与《礼记》中已有明细的礼仪条文,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礼仪的具体内容。

首先,安排筵席时,肴馔的摆放位置要按规定进行,要遵循一些固定的法则。带骨肉要放在净肉左边,饭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则放在右方;脍炙等肉食放在稍外处,醯酱调味品则放在靠近面前的位置;酒浆也要放在近旁,葱末之类可放远一点;如有肉铺之类,还要注意摆放的方向,左右不能颠倒。这些规定都是从用餐实际出发的,并不是虚礼,主要还是为了取食方便。

其次,食器饮器的摆放,仆从端菜的姿式,重点菜肴的位置,也都有陈文规定。仆从摆放酒壶酒樽,要将壶嘴面向贵客;端菜上席时,不能面向客人和菜肴大口喘气,如果此时客人正巧有问话,必须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呼气和唾沫溅到盘中或客人脸上。上整尾鱼肴时,一定要使鱼尾指向客人,因为鲜鱼肉由尾部易与骨刺剥离;上干鱼则正好相反,要将鱼头对着客人,干鱼由头端更易于剥离;冬天的鱼腹部肥美,摆放时鱼腹向右,便于取食;夏天则背鳍部较肥,所以 将鱼背朝右。主人的情意,就是要由这细微之处体现出来,仆人若是不知事理,免不了会闹出不愉快来。

再次,待客宴饮,并不是等仆从将酒肴摆满就完事了,主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要作引导,要作陪伴,主客必须共餐。尤其是老幼尊卑共席,那麻烦就多了。陪伴长者饮酒时,酌酒时须起立,离开座席面向长者拜而受之。长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还入座而饮。如果长者举杯一饮未尽,少者不得先干。长者如有酒食赐与少者和僮仆等低贱者,他们不必辞谢,地位差别太大,连道谢的资格都不给。

侍食年长位尊的人,少者还得记住要先吃几口饭,谓之“尝饭”。虽先尝食,却又不得自己先吃饱完事,必得等尊长者吃饱后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饭时还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随时要准备回复长者的问话,谨防发生喷饭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尝一尝。如果是水果之类,则必让尊者先食,少者不可抢先。古时重生食,尊者若赐你水果,如桃、枣、李子等,吃完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须怀而归之,否则便是极不尊重的了。如果尊者将没吃完的食物赐给你,若盛器不易洗涤干净,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则于饮食卫生有碍。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于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尊重和恭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庭著为令,家庭亦以为训。《明史·礼志十》有“庶人相见礼”,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两度下令,都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礼仪。

洪武五年(1372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之礼,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长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古代的许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礼作为家训的训条,教导子孙谨守。清人张伯行《养正类编》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礼》,就提到这样的训条:

凡进馔于长,先将几案拂试,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视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先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

婚嫁礼仪食俗

我国民间俗语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说的就是人生中最大的一个礼仪事项--婚礼。

婚礼是人生礼仪中极其重要的一大礼仪活动,自古以来都受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礼记·婚义》中讲,婚礼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种礼节。

近代以来,比较传统的婚礼一般是从下聘礼开始,到新娘三天回门结束。

而在整个的婚礼过程中,饮食的内容不仅不可缺少,而且有的环节中还会起到坚定性的作用。

1.聘礼食俗

婚礼中男方向女方下聘礼的种类,自古以来不胜枚举。

但聘礼所选各物均有其义,有的取其吉祥,以寓祝颂之意,如羊、禄得、香草、鹿等;有的取各物的物质,以象征夫妇好合,如胶、漆、合欢玲、鸳鸯、鸡等;有的取各物的优点、美德以资勉励,如蒲、苇、卷柏、舍利兽、受福兽、乌、鱼、雁、九子归等。

唐代段成式著《酉阳杂俎》记录当时纳彩礼物说:“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

九事皆有词,胶漆取固,棉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

后来,茶也列为重要礼物之一。

用茶作聘礼的原因,宋人《品茶录》解释为:“种茶树下必生子,若移植则不复生子,故俗聘妇,必以茶为礼,义固可取。”

由此看来,行聘用茶,而是暗喻婚约一经缔结,便铁定不移,绝无反悔,这是男家对女家的希望,也是女家应尽的义务。

聘礼中,一般还有鸡、鱼、肉、酒、鹅、羊、衣帛首饰、酒钱等。

女家受礼后则要设筵款待客人。

无论古代,还是现今,聘礼中各种寓意吉祥的食物是不可少的,而且每一种食物都有一定的`讲究,或寓意美好,或讨个口彩。

2.婚事三日食俗

我国传统民间婚庆活动,重点在结婚三日内,即结婚当天、第二天和第三天,这几天有婚事的家庭酒筵活动频繁。

与饮食有关的活动主要有:女家的“送”筵席,男家的婚筵、交杯酒、闹房、撒帐、吃长寿面、拜水茶、新妇下厨房、回门等。

虽然各地风俗不同,但婚庆礼仪习俗的意义是相同的。

结婚当天上午,新郎在亲友的陪同下到新娘家“娶亲”。

女家设筵席款待女婿、媒人及来宾,女家亲友及邻里也参加筵宴。

然后择时“发亲”。

到男家后,新娘与新郎并立,合拜天地、父母,夫妻互拜,然后入房“合卺”,喝“交杯酒”。

交杯酒,又称“合卺”。

是最重要的结婚仪礼,大约始于周代。

合卺,即以一匏瓜剖成两瓢,新婚夫妇各执一,喝酒漱口。

后世因之称男女成婚为“合卺”。

宋朝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用两盏以彩边结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

并将杯掷地,验其俯仰,以卜和谐与否等。

近代婚礼中的交杯酒,已脱去原来意义,仅表示新婚夫妇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婚事当晚闹洞房,又称“逗媳妇”、“吵房”,是流行于各地民间的婚庆习俗之一,是对新郎新娘新婚的祝贺,多流行于汉族地区,始于六朝,通常在婚礼后的晚上进行。

闹洞房乃花烛之喜。

至时,无论长辈、平辈、小辈,聚于新房中祝贺新人或嬉闹,皆无禁忌,有“三日无大小”、“闹喜事喜,越闹越喜”之说。

在闹洞房的环节中,喜家都有糖果、干果等招待闹房亲朋好友,以供吵闹之需。

各地民间新娘入洞房后有“撒帐”习俗。

旧时多流行于汉族某些地区。

其做法因时因地而异,目的也不尽相同。

《戊辰杂抄》载:“撒帐始于汉武帝。

李夫人初至,帝迎入帐中共坐,饮合卺酒,予告宫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帝与夫人以衣裙盛之,云得果多,得子多也。”

又据宋朝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凡娶妇,男女对拜,就床,男向右、女向左坐。妇以金钱彩果散掷,谓之撒帐。”

这一做法,目的是以求富贵吉祥。

后来,民间把枣子、栗子、桃子、李子、橘子等与孩子、儿子、孙子的“子”联系起来,于是产生了以枣栗“撒帐”祝早生贵子的习俗。

北方民间,在新婚夫妇入洞房前,多是选一“吉祥人”,手执盛有枣栗等物的托盘,唱《撒帐歌》撒帐。

此习俗在我国农村传承至今,而在城镇的婚庆中,现在多以五色彩纸抛撒,亦即是撒帐习俗的变异。

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新婚第二天,新郎和新娘一起拜见舅姑(即公婆)及男族尊长,并敬献女工巧作之物,舅姑及各尊长也向新娘回赠礼物。

一些地区还特为新娘设宴,称“陪新姑娘”,来宾、尊长参加筵席。

清道光年间湖南《永州府志》载:这一天要招待客人饮茶食果,谓之“拜水茶”。

当地风俗茶食。

宴会时,酒茶未上,先设茶食。

婚礼所用茶食,由女家制办,送至男家,多者可在十数担。

妇女终年辛勤劳作,有的需要准备数年才能满足嫁女之需。

旧俗新婚的第三天,新娘要“下厨房”一试手艺。

三朝下厨的习俗由来已久,唐代诗人王建有诗云:“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现在已经不行此礼仪了。

新婚的第三天是新娘子的日子。

回门也称“双回门”、“归宁”,古称“拜门”。

新婚夫妇一块回门,取成双成对吉祥意。

这是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含有女儿成家后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女婿感谢岳父岳母恩德及女婿女儿婚后很恩爱等意义。

新郎至岳父母家,依次拜岳父母及女族各尊长。

岳父母家设筵,新郎入席居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

午饭后,新婚夫妇即可返回,也有新娘留在娘家住几天的。

新娘返夫家时,往往要带一些食品回去。

吃中餐使用筷子的禁忌

1、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2、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别人,北京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指责的意思。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3、品箸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4、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与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5、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6、迷箸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7、泪箸遗珠:

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8、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9、定海神针:

在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也是不行的,这是被认为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在吃饭时作出这种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行的。

10、当众上香:

则往往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被会人视为大不敬,因为北京的传统是为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所以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决不被接受的。

11、交叉十字:

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为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行的。

12、落地惊神:

所谓“落地惊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北京人认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再将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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