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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口才与实用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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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的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要想在辩论中从被动到主动,掌握一些反客为主的技巧只是一个因素;另一方面,反客为主还需要依靠一个非常好的即兴发挥。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辩论赛应掌握的说话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辩论赛应掌握的说话技巧

1. 必须注意辩论的逻辑性

在辩论中,辩论的逻辑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使辩论显得严谨而有条理,并使自己的观点牢不可破。

在辩论中还应善于进行归纳。使用简洁的语言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不要一说就是一大套并且不得要领,只有这样才能在辩论中是占据有利的位置。

同样,还要能够简洁明了地总结对方的观点,否则往往会随波逐流,甚至迷失方向。只有善于总结逻辑的人才能在辩论中掌握对手的要点,有针对性地打击对手,使对方真正陷入被动的局面。

2. 尝试使辩论语言生动有趣

有必要充分利用生活中生动的例子,并尽可能少使用抽象和教条式的推理,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

使用幽默有趣的语言,避免使用枯燥无味的大白话。用特定的、有据可查的数据代替经院式的说教,避免使用可能、大概、好像、应该、你想之类的不准确的词句。

在辩论中,准确的数据通常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能用数字说明的地方要尽可能用数字,因为数字只要有据可查,不管准确与否,对方往往无法反驳,也无法否定。

3. 必须注意攻防平衡

辩论就像战斗,进攻和防守是一对基本的矛盾关系。在辩论中辩护是防守,反驳就是进攻。辩论中通常有两个极端:

一是只谈论防守,结果辩来辩去,战斗都在自己一方进行,对对方的观点根本不构成任何威胁,这样就不可能取得胜利

二是只谈论进攻,不敢回答和辩论另一方提出的证据和问题。这样在心理首先就已经胆怯了,这样往往是自己还没有攻破对方的堡垒,自己却已经失去阵营。为了取得最终胜利,必须注意攻守平衡。

法庭辩论语言技巧

①预防性。辩论的双方,在参加法律辩论之前,都必须做好思想上、材料上和口语表达的充分准备。尤其是公诉人和辩论人,辩论前都要依法查阅卷宗、讯问或会见被告人和进行必要的调查,撰写好公诉和辩护词,一般还经过本部门集体讨论,准备好对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的回答。所谓“九备一说”,说的就是事先九分准备,在法庭上的直接口语仅仅是一分而已。

②临庭性。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在特殊的场合,面对着特殊的对象,在特殊的气氛中,辩论双方面对面地阐述、争论、反驳,面对面地向审判庭提出各自的请求和主张。

③职责性。辩论的双方各有法定的明确职责,如公诉人的职责是揭露、证实被告人犯罪并请求依法予以惩处,辩护人的职责是辩驳、辩护;公诉人不得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人不可代替公诉人对被告进行控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可逾越。

④均等性。法律规定,辩论双方的口语表达机会是均等的,允许公诉方发一次言,也允许辩护方发一次言(一方有两人派一人发言);一方发言时对方不得打断。

⑤敏捷性。辩论双方既要事先准备好反驳对方的意见,也要进行临庭体现出来的现实的言词争辩,后一种敏捷性的要求更高。敏捷性主要体现在对对方反驳的话听得清,思维能准确抓住症结,并迅速作出回答,而且言辞中肯、流畅、声音响亮。作为法庭辩论的一方,如没有那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足够思想准备,并能作出相应的辩驳反应,往往会在辩论中失利。

⑥攻守性。社会主义法庭出庭辩论的双方都是为了协助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准确的定罪量刑,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双方都处于守势,同时又都处于攻势地位。某一点上公诉方处守势,辩护方处攻势,在另一点上则相反。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人的起诉书和公诉词无懈可击,辩护方无法进攻,就只得采取守势,要求审判长依法处置了。如果公诉方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有误、适用法律条款不当、不符合法律程序,辩护方就有较多的进攻机会了。双方攻守的机会是均等的,攻守的最终目的是共同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被告人准确定罪量刑。

⑦流畅性。流畅,首先是顺理成章,即论述和反驳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诸要素必须齐全,论点统帅论据,论据支持论点,论证方法恰当,具有逻辑性。流畅,还体现在使用通俗明了的法律言辞,口齿清楚,语言连贯而清晰。

辩论赛中的提问技巧

1. 借力打力

借力打力,意思是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辩论中来。

正方之所以能借反方的例证反治其身,是因为有一组没有表现在口头上的理论支持。

2. 移花接木

在辩论中要学会去掉对方论点中有缺陷的部分,换上于自己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这就是辩论技巧中的“移花接木”。

移花接木属于辩论赛理论中的强攻性技巧,要求辩手有接受和反击的勇气,因而它也是一种难度较大、对抗性很高。说服力极强的论辩技巧。

的确,辩论的实际情况多变,更需要辩手对对方的观点和自己的立场进行适当的归纳或演绎。

3. 顺水推舟

表面上看同意对方的观点,遵循对方的逻辑,并在推导中推导根据我们的需求设置一些合理的障碍,让对方的观点无法建立在附加条件下,或得出结论完全相反的另一方的观点。

4. 釜底抽薪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使用的最常见的进攻策略之一。

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二难”境地,不管别人做什么选择都对自己不利。处理这类提问的一个具体技巧是,从对方的选择性问题中拿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有力的反驳,从根本上挫败对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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